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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发布时间:2026-02-02 地区:黑龙江省 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河市爱辉区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1107G26012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爱辉区水务局以《关于黑河市爱辉区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黑市爱区水字202513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爱辉区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河市爱辉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黑河市爱辉区张地营子乡、上马场镇、西岗子镇、瑷珲镇

2、主要建设规模:铺设给水管网 122.105km、检查井 22 座、新打水源井 1 眼, 购置潜水泵 3 套,新建井房 3 座,井盖 1 个,购置二氧化氯消毒器 13 套、变频器 3 套、控制柜 3 套、电采暖 3 组、室外电缆 180 米、围栏 76 米、 大门 3 个、厂区硬化 233.8 平米、警示牌 6 套、入户 2491 户。

3、招标控制价:19,126,195.31元。

4、计划工期202639开工,20261230竣工;工期296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投标项目班子成员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2309时00分至2026210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340900

开标时间为:202634090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河市爱辉区水务局

    话:0456-7217902

 

  人:爱辉区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址:爱辉区兴安街116号

人:先生

   话:0456-7215526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人: 张先生

   话: 0456-8267345

2026年2月2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