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1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8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成芦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主线起于邛崃市孔明街道,接已建的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经邛崃市火井镇、天台山镇,雅安市芦山县龙门镇、思延镇,天全县新华乡、乐英乡,止于荥经县青龙镇,接已建的G5京昆高速雅安至西昌段,路线全长104.650公里。
宝兴支线起于芦山县芦阳街道,通过仁加枢纽互通与主线相接,路线向西布设,止于宝兴县灵关镇,接规划的雅安至马尔康高速公路,路线长度8.572公里。
主线共设置桥梁28826.595米/82座(包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4440.45米/3座,大、中桥24370.145米/78座,涵洞及通道100道;设置隧道42580.735米/18座,其中特长隧道22427.235米/6座,长隧道18451.25米/10座,中隧道1702.25米/2座;设置互通式立交13处(其中枢纽互通5处、一般互通8处),分离式立交(车行天桥)9处,渡槽2处;设置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3处,隧道变电所29处;同步建设一般互通式立交连接线8条。宝兴支线共设置桥梁558.880米/3座,全为大桥,涵洞及通道3道;设置隧道7314.5米/1座,为特长隧道;设置匝道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变电所2处;同步建设宝兴支线连接线1条。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5218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68亩。2025年 3 月 19 日,四川省水利厅以《成芦荥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川水许可决〔2025〕62号)对报告书进行批复。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发生变更,以最终变更的报告书及其批复为准。
2.2 技术标准:项目主线起点至下坝枢纽互通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下坝枢纽互通至乐英枢纽互通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隧道建筑限界10.75×5米;乐英枢纽互通至终点段及宝兴支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隧道建筑限界10.25×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芦山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9.0 米;其余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新添互通连接线和宝兴支线连接线路基宽度 10 米,其余互通连接线路基宽度 8.5 米。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2.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共划分为SBJL、SBJC两个标段招标。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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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桩号及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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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JL |
K0+000-K104+650(含LK0-LK8+572) |
(1)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其中:水土保持监理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并定期提交监理报告,提交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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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JC |
完成标段内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其中:水土保持监测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报告,提交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 |
2.3.2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管理机构,SBJL 标段参照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现场服务机构。
2.3.3服务期限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收工作,并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备案程序之日止。预计总服务期7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48个月,水土保持验收阶段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 SBJL、SBJC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承包人存在前述第(1)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本次服务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为
TJ1(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TJ2(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TJ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TJ4(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TJ5(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TJ6(牵头人: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江苏现代蜀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TJ7(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TJ8(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QLYZ1(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QLYZ2(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http://ggzyjy.sc.gov.cn/)的注册网员;于 2026 年 2 月 2 日 23 时 59 分至 2026 年 3 月 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可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s://jtj.yaan.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4 日 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 2026年3月4日8时30分-2026年3月4日9时00分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 号丰德成达中心 7 层)本项目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在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s://jtj.yaan.gov.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s://jtj.yaan.gov.cn/) 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 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R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s://jtj.ya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提问回复”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5.2 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2)远程开标方式的,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系统进入异议倒计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5.2 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电 话:028-85525314
传 真:028-85525379
邮政编码:610041
行政监督部门: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宁雅路44号
电 话:0835-261138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芦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1号四川成芦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835-586666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A529
邮 政 编 码:610041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8-85575716
2026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