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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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60128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6-02-10 地区:重庆市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4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0,844,664.0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FJSGZHPG[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产业园配套变电站项目(B7-3-2地块110KV专用变电站)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产业园配套变电站项目(B7-3-2地块110KV专用变电站)”答疑及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这个资质条件设置偏颇较大,请看一下,全国那个变电站项目项目招标写的只写了输变电专业资质。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仅限定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属不合理限制;建议修改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以确保资质要求合规、严谨,扩大竞争范围公平竞争。

答复:资质设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规定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5年内有三个单项造价56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并且又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有两个单项造价56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显然是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建议招标人取消项目经理业绩加分要求。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规定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5年内有三个单项造价56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并且又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有两个单项造价56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显然是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建议招标人取消项目经理业绩加分要求。

答复:同问题2答复。

问题4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相关资质管理办法,以上资质无法承接110KV变电站工程,低级错误,请更正。2、招标文件给的变压器、GIS、高压柜三大主要设备限价太低,根本买不回来推荐的三大合资品牌。

答复:1.资质设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规定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各项设备限价详见本次发布的限价清单。

问题51、1.4.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 在5600万元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因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00万元,该电压等级下满足5600万元及以上项目业绩非常有限,若提供合同金额5600万元以上的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是否满足投标要求?2、储能电站项目中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新建或改扩建输变电工程,该业绩是否满足本次投标业绩?3、招标文件5.3中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 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5600万元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一是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金额5600万元以上的110KV及以的电力工程业绩是否满足?二是储能电站项目(含有110KV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 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投标业绩?4、储能项目(含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工程,且合同金额在56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建议可以作为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5、在EPC承包模式下,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能否作为本次投标项目经理业绩?6、本工程不仅涉及到变电站建筑、安装、调试工程,还涉及到外线管廊施工,实施、协调难度大,专业跨度多,质量监督检查主体复杂,同时该项目属报建项目,建议将项目经理职称由原来的具有电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改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针对设备品牌事宜,由于施耐德没有变压器和GIS 110千伏产品,建议能否增加GE、东芝、现代重工等国外合资品牌?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委的相关规定,电气工程和电力工程属于一个专业大类,且无明显区别,针对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本项目电气高级工程师和电力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是否都可使用?9、无具体的设备技术要求,无法完成询价工作。请提供设备的详细技术要求。10、设备类需提供技术规范书及图纸,且部分设备无品牌要求(如开关柜的柜内主要元器件、保护设备等等)材料如电缆等也无品牌要求,请明确。

答复:1.不满足

2.满足但业绩的其他指标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3.(1)不满足;(2)同问题5第2条回复;

4.同问题5第2条回复;

5.EPC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作为本次投标项目经理业绩,但业绩指标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6.项目经理职称设置符合项目实际,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 品牌不调整,请按已发布的品牌推荐表执行;

8.可以;

9.技术规范书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

10.技术规范书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图纸已发布,品牌不调整,请按已发布的品牌推荐表执行。

问题6110KV升压站的业绩算吗?

答复:不满足。

问题7:变压器国产品牌比如:天津特变、中国西电、保定天威、新疆特变、山东泰开等、这些都是国产品牌中的佼佼者,如上述品牌满足了设计图纸要求,是否就属于同等档次,请问招标人,同等档次的定义是什么?

答复:品牌不调整,请按已发布的品牌推荐表执行。

问题8ABB和施耐德没都没有110KV产品,你们是内定了西门子吗?西门子对外报价1500万的主变,你们的限价涵盖住这个产品的价格了吗?你们是唯一指定吗?国内技术已经赶超国外了,你们还是崇洋媚外吗?现在贸易战打得这么厉害,作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什么还要指定使用合资品牌,招标人难道不知道,110KV 变电站的设备技术都是被保护的,如后期发生故障,需要备品备件的时候,被敌对势力卡脖子怎么办,芯片还生产么?

答复:品牌不调整,请按已发布的品牌推荐表执行。

问题910KV的高压柜,标准是什么?是10KV的开关用三大家,还是说要用三大家的原厂柜?请明确清楚。请问限价编制是按照哪个标准编制的?我们投标人好参考标准。

答复:10kV高压柜推荐品牌为“西门子、施耐德、ABB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高压柜内“高压柜柜体、柜内断路器、接地开关、综合继电保护装置、智能仪表为厂家品牌产品。

问题10:尊敬的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们招个变电站建设项目,一方面约定要使用合资品牌,一方面要求210天的工期。合理吗?是不是指定的设备已经给你们提前生产好了?是不是已经内定了施工单位,变电站土建已经整好了?不然,我想问一下,哪个210天能把变电站给你建出来?请调整合理工期。

答复:工期不调整。

问题117个月的工期?搞错没得?

答复:工期不调整。

问题12:地调调度接口、计量主站端接口、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集成、安稳控制系统调试、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接入费、地调调试费用是否漏项,请确认。

答复:以上费用未漏项,以专业工程暂估价形式计入,详见本次发布的限价清单。

问题13:请问招标人资金到位了吗?鱼复长期拖欠总承包单位款项,这个项目还有品牌要求,你们的资金跟得上吗?

答复: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问题14:本项目没有预付款,主要设备要求ABB,西门子,施耐德。招标人是否做过调研,这几个厂家的价格都是异常天价,长期扰乱市场,乱报价。他们的付款方式和招标条件的付款方式是不是保持一致?如果你们指定的品牌要求全款发货,与市场化大宗品牌背道而驰,从而总包单位谈不下来付款方式,影响项目进度,如何处理?招标人是否做过市场调研?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主变和GIS要求采购施耐德、ABB、西门子,但是施耐德根本就没有110KV电压等级的产品,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增加一家品牌?其次是目前铜价这么高的情况下,投资概算金额这么低,合资品牌的价格和生产周期都很长,是否考虑用国内一线品牌?比如特变、保变、西电等?

答复:品牌不调整,请按已发布的品牌推荐表执行。

问题16:请问我司的业绩是大型EPC项目,其中包含了满足5600万110KV及以上的新建或扩建业绩,建安费用在5600及以上,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复:EPC项目中的业绩指标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问题17:尊敬的业主,招标条件设置严重有失公平,我们是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央国企,请问投标人资格设置投标人资质设置中,需满足: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我们是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和国家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具备来投标资格吗?我们建设了大量国家基础设施的大型项目,规模远大于此项目电压等级也高于此项目。而且变电站项目有变电站站房建设的设置规范也应是电力工程总承包为首要编制规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请问是什么意思。我司严正要求,贵司核对招标条件及规范,还广大投标人以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否则我司将保留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答复:资质设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规定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81、1.4.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 在5600万元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本次招标是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00万元。能否是提供:项目合同金额在5600万元以上的110KV及以的电力工程业绩?2、储能电站项目里面也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新建或改扩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储能电站项目能作为本次投标业绩吗?3、招标 文件5.3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 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 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5600万元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 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本次招标是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00万元。能否是提供:项目合同金额在5600万元以上的110KV及以的电力工程业绩?储能电站项目里面也包含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新建或改扩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储能电站项目能作为本次投标业绩吗?4、施工负责人业绩能作为项目经理业绩吗?5、因该工程不仅涉及到电力工程还涉及土建等专业,是否项目经理由单一具有电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改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针对设备品牌事宜,由于施耐德没有变压器和GIS 110千伏产品,建议能否增加GE、东芝、现代重工等国外合资品牌?7、电气高级工程是否属于电力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答复:1.不满足;

2.满足但业绩的其他指标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3.同问题5第3条回复;

4.能,但业绩的其他指标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5.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6.品牌不调整,请按已发布的品牌推荐表执行;

7.属于。

问题19:《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指出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资格要求:5600万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业绩,在评分办法中增加一个5600万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业绩加3分。资格项中已经要求5600万以上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业绩,证明此项目经理已经管理过类似电力项目的经验,完全具备胜任本项目的能力。加分项中项目经理管理过造价5600万及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是否可行?(包括10KV、35KV、110KV、220KV、330KV)

答复: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的条件已设定极高门槛(一级机电建造师、B证、电力工程类高级职称、5600万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业绩),已完全能证明其专业能力。然而,加分项仍要求类似规格的业绩,这构成了对同一核心能力的重复评价,无法有效区分优劣,且排斥了其他具备广泛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合格投标人,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关于公平竞争的原则。建议将加分项调整为对“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多增加一个电力工程的管理业绩加3分。电力工程管理经验广度”的考察,以更公平、科学地选择更合适的管理者

答复: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1:招标文件中没有设备的技术规范书,无法进行询价,请提供设备的技术规范书。

答复:设备的技术规范书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

问题22:招标文件中没有主要设备的技术规范书,无法进行询价,请提供主要设备的技术规范书。

答复:同问题21回复。

问题23:业主的设备选型要求不能超过品牌推荐表,然而推荐表中施耐德根本就不生产变压器跟GIS,也就是相当于只能选择ABB跟西门子两家,这个是严重违背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国企更应该依法招标项目。建议业主遵循同档次选用原则,提供同档次证明的品牌也能公平参与项目。如平芝、GE、厦门华电、现代重工等品牌在电网、中石油、中石化、五大发电集团等很多国家能源行业项目中都是跟ABB、西门子作为同一档次,性能跟品质大家都差不多。

答复:品牌不调整,请按已发布的品牌推荐表执行。

问题24:严重怀疑此项目有认为操作设备投标,设备选型中明确写明变压器、GIS、高压开关柜只能选用施耐德、ABB、西门子三个品牌,那么我想问业主施耐德是否生产变压器与GIS?我不相信投资如此大的项目中没有专家对此提出质疑。难道是为了某人天价操作变压器与GIS两个高价值的设备?业主单位也是国企,如此明目张胆不遵守招投标法规的操作设备我一定会层层举报,不相信有人能只手指天。

答复:品牌不调整,请按已发布的品牌推荐表执行。

问题25:三、结算及付款相关不合理条款:1.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正式竣工结算报告后,若双方无异议,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竣工结算”,但未明确“双方有异议”时的审核期限,可能导致结算审核无限期拖延,影响承包人工程款回收,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结算审核期限的相关规定。2. 进度款支付约定“付至当月产值(含措施费、规费)的80%”,且质保金预留比例为“审计审定金额的3%”,同时要求承包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资金占用压力过大。结合项目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的约定,过高的履约担保比例与较低的进度款支付比例叠加,可能导致承包人资金链断裂,不利于工程顺利推进。四、未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违背招投标核心原则:1.案涉项目总投资额约8841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8000万元,属于大额基础设施项目,且涉及110KV变电站建设、电缆通道铺设等专业技术要求高、安全责任重大的施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重庆市相关招投标监管规定,大额政府关联投资(企业自筹但涉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应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防范恶意低价竞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2.未设置该警戒线,可能导致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中标后通过偷工减料、擅自变更工程内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式转嫁成本,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违背“优质优价”的市场原则,也损害了合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利。3.工程质量与安全风险:变电站项目涉及电力设备安装、高压电缆铺设等关键环节,若中标人因报价过低无法覆盖合理成本,可能简化施工流程、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引发电力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利益。4.履约风险:低价中标人可能在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追加工程款,或中途停工、弃标,导致项目工期延误,增加招标人的管理成本和履约风险,最终可能造成项目烂尾。5.市场秩序破坏风险:无异常低价警戒线的约束,可能引发恶性竞争,合规投标人因无法承受低价竞争而被迫退出,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破坏当地工程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6.重庆市过往同类输变电工程项目、大额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文件中,均普遍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通常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为基准),并明确异常低价投标的核查机制(如要求投标人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本项目未设置该条款,与行业惯例不符,也未响应《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关于防范异常低价投标的监管要求。五、其他不合理条款:1. 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需建设二星级智慧工地”,但未明确智慧工地建设的具体计量标准、费用核算依据,仅约定“按项计算,中标后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可能导致实际建设费用远超投标报价预估,且未提供调整机制,加重承包人风险。2. 联合体投标相关条款约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但未明确联合体成员资质等级的认定规则(如按资质较低方认定),且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未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划分边界,可能导致后续履约过程中权责不清。综上,恳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不合理条款进行核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完善并发布澄清公告,保障所有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利。

答复: 、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1.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联合体成员资质等级的认定规则已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 中明确,联合体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6:一、投标报价相关不合理条款:1.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该条款过度限制投标报价形式。总价优惠下浮是工程招投标中常见的合规报价方式,只要不低于成本且符合计价规则,应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强制要求仅在单价中体现优惠,增加了投标人报价编制难度,且可能导致单价拆分不合理,违背报价自主权原则。2. 建工物料消纳服务管理费“按16.66元/m3计取”且“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未提供该计价标准的测算依据。该费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市场行情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强制固定单价且不允许竞争,不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可能导致费用与实际成本严重脱节。二、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相关不合理条款:1.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包人不得因工程量增减或工作内容增减提出任何索赔”,违背《民法典》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规定。工程量增减或工作内容变更可能导致承包人成本增加、工期延长,承包人依法享有索赔权利,该条款单方面剥夺承包人合法索赔权,显失公平。2. 工期延误违约金“每延后一天按签约合同价款的0.12‰支付,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10%”,违约金比例过高。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00万元,每日违约金高达9.6万元,远超行业常规标准(通常为每日0.03%-0.05‰),过度加重承包人责任,且未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补偿机制,权责不对等。3. 人员更换违约金设置不合理,“更换项目经理的100万元/人次;更换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的10万元/人次”,违约金金额远超实际损失,未遵循“违约金以弥补实际损失为限”的原则,且未区分更换人员的合理情形(如不可抗力、人员突发疾病等),条款刚性过强,缺乏灵活性。三、结算及付款相关不合理条款:1.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正式竣工结算报告后,若双方无异议,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竣工结算”,但未明确“双方有异议”时的审核期限,可能导致结算审核无限期拖延,影响承包人工程款回收,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结算审核期限的相关规定。

答复:一、1.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1.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7:四、未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违背招投标核心原则:1.案涉项目总投资额约8841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8000万元,属于大额基础设施项目,且涉及110KV变电站建设、电缆通道铺设等专业技术要求高、安全责任重大的施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重庆市相关招投标监管规定,大额政府关联投资(企业自筹但涉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应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防范恶意低价竞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2.未设置该警戒线,可能导致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中标后通过偷工减料、擅自变更工程内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式转嫁成本,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违背“优质优价”的市场原则,也损害了合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利。3.工程质量与安全风险:变电站项目涉及电力设备安装、高压电缆铺设等关键环节,若中标人因报价过低无法覆盖合理成本,可能简化施工流程、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引发电力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利益。4.履约风险:低价中标人可能在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追加工程款,或中途停工、弃标,导致项目工期延误,增加招标人的管理成本和履约风险,最终可能造成项目烂尾。5.市场秩序破坏风险:无异常低价警戒线的约束,可能引发恶性竞争,合规投标人因无法承受低价竞争而被迫退出,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破坏当地工程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6.重庆市过往同类输变电工程项目、大额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文件中,均普遍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通常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为基准),并明确异常低价投标的核查机制(如要求投标人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本项目未设置该条款,与行业惯例不符,也未响应《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关于防范异常低价投标的监管要求。五、其他不合理条款:1. 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需建设二星级智慧工地”,但未明确智慧工地建设的具体计量标准、费用核算依据,仅约定“按项计算,中标后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可能导致实际建设费用远超投标报价预估,且未提供调整机制,加重承包人风险。2. 联合体投标相关条款约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但未明确联合体成员资质等级的认定规则(如按资质较低方认定),且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未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划分边界,可能导致后续履约过程中权责不清。综上,恳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不合理条款进行核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完善并发布澄清公告,保障所有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利。

答复:同问题25回复。

问题28:一、投标报价相关不合理条款:1.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该条款过度限制投标报价形式。总价优惠下浮是工程招投标中常见的合规报价方式,只要不低于成本且符合计价规则,应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强制要求仅在单价中体现优惠,增加了投标人报价编制难度,且可能导致单价拆分不合理,违背报价自主权原则。2. 建工物料消纳服务管理费“按16.66元/m3计取”且“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未提供该计价标准的测算依据。该费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市场行情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强制固定单价且不允许竞争,不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可能导致费用与实际成本严重脱节。二、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相关不合理条款:1.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包人不得因工程量增减或工作内容增减提出任何索赔”,违背《民法典》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规定。工程量增减或工作内容变更可能导致承包人成本增加、工期延长,承包人依法享有索赔权利,该条款单方面剥夺承包人合法索赔权,显失公平。2. 工期延误违约金“每延后一天按签约合同价款的0.12‰支付,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10%”,违约金比例过高。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00万元,每日违约金高达9.6万元,远超行业常规标准(通常为每日0.03%-0.05‰),过度加重承包人责任,且未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补偿机制,权责不对等。3. 人员更换违约金设置不合理,“更换项目经理的100万元/人次;更换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的10万元/人次”,违约金金额远超实际损失,未遵循“违约金以弥补实际损失为限”的原则,且未区分更换人员的合理情形(如不可抗力、人员突发疾病等),条款刚性过强,缺乏灵活性。三、结算及付款相关不合理条款:1.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正式竣工结算报告后,若双方无异议,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竣工结算”,但未明确“双方有异议”时的审核期限,可能导致结算审核无限期拖延,影响承包人工程款回收,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结算审核期限的相关规定。2. 进度款支付约定“付至当月产值(含措施费、规费)的80%”,且质保金预留比例为“审计审定金额的3%”,同时要求承包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资金占用压力过大。结合项目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的约定,过高的履约担保比例与较低的进度款支付比例叠加,可能导致承包人资金链断裂,不利于工程顺利推进。

答复:同问题26回复。

问题29:针对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2无预付款的条款,我方正式提出质疑,具体如下: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二条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本项目完全不设预付款,违反了“原则上不低于10%”的规范性要求。2、《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实质上是要求施工单位垫付前期工程款,直接违反了该禁止性规定。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增加了各投标人的资金压力和风险,可能构成以不合理条件(资金门槛)排斥中小型或资金实力较弱的潜在投标人,影响公平竞争。建议贵方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10%的预付款比例。

答复: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0:招标文件中合同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7.2预付款为不采用,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渝建管〔2022〕238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是否考虑更改工程付款方式。

答复: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1:高压柜推荐品牌为“西门子、施耐德、ABB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意思是断高压柜内的断路器选用三大家吗?

答复:高压柜推荐品牌为“西门子、施耐德、ABB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不仅仅指“高压柜内的断路器”,是指“整个10kV高压柜设备为西门子、施耐德、ABB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10kV高压柜内主要部件(含断路器、隔离手车、电流电压互感器等)为该厂家品牌,其它的附件(如带电显示器等),中标人可自行采购其它品牌。

问题3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 5600 万元及以上的 110KV 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工程造价5600万以上的新能源升压站业绩符合要求吗?

答复:不满足

问题33:电力工程类职称,哪些专业属于电力工程类,请明确?

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热能动力、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相关专业。

问题34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4、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复:1.可以,其他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第2.财务状况提供;

2.可以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三)承诺” 和(四)其他资料“承诺书”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5.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问题35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复: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3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复:投标承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问题37: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复:可以工期及工程质量的填写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已明确

问题38: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复: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已明确,可以

问题39: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复: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40: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复:同问题34第4问回复

问题41: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复:不需要。

问题42: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是以合同金额为准还是以结算金额为准呢?

答复:合同金额

问题43:联合体投标,我公司与另一家施工单位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都负责一部分施工任务,请问业绩是有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复: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问题44:我公司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工程造价,1.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2.可以用审计报告证明吗?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业绩要求已明确: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45:我公司与另外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中约定我公司完成工程量的90%,另外一家施工企业完成10%,资格审查和商务部分中的企业业绩是由我公司提供,还是联合体所有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答复: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问题46: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复:需要。

问题47: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自行约定

问题48: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复:不可以。

问题49:我公司业绩为重庆本地业绩,合同金额符合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但重庆固定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结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符合业绩要求吗?

答复:招标文件未对竣工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作要求。

问题50: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复:不可以,业绩证明材料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5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复:可以其他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第2.财务状况提供

问题51: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复:可以。

问题53: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答复:不需要。

问题54: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复:不作要求,此项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问题55: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复:PDF为准,但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问题56就这个加分项的要求,我保证有人操作了的。

答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57:有业主专家不?

答复:同问题34第4问回复

问题58:联合体投标的业绩怎么提供?

答复: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问题59:业绩要求中:联合体投标的怎么提供业绩?是由牵头人提供还是成员单位也要提供业绩?

答复: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问题60:延期两天嘛。看到这个开标时间年都过不好了。

答复:开标时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15600万的变电站业绩连国网重庆市送变电公司和***都不满足,不知道业主是想给谁定做?

答复:业绩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规定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2:能否请业主将业绩修改为5600万以上电力工程业绩,让更多的单位参与竞争。

答复:业绩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规定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3:全国满足5600万以上的变电站业绩非常少,国家电网招标的项目都是施工业绩,不会含设备材料,专用变电站项目全国少,是业主有指向的单位吗?

答复:业绩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规定本条不调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70844664.08元(大写:柒仟零捌拾肆万肆仟陆佰陆拾肆元零捌分),其中:措施项目费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 1413749.12元(大写: 壹佰肆拾壹万叁仟柒佰肆拾玖元壹角贰角),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712738.97 元(大写:柒拾壹万贰仟柒佰叁拾捌元玖角柒分)。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2043968.00 元(大写: 贰佰零肆万叁仟玖佰陆拾捌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金额,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措施费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另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因限价调整,本项目业绩规模中所有涉及工程造价是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5600万元及以上均调整为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4959万元及以上前述答疑部分所涉及到的业绩规模均以此条为准

3、因限价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由160万元整(人民币)调整为141万元整(人民币)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2)非暂估价材料价差调整

“调差范围

 合同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合同工期不超过一年的项目不调整材料价差),……

 仅对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材料进行调差, ……

 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特别说明:本项目电缆材料价格可按以下原则进行调差:

调整为:2)非暂估价材料价差调整

调差范围

 电缆

 仅对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材料进行调差, ……

 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5、技术规范书随本次答疑补遗一并发出,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

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