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中港路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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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琪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国购汽贸城E2座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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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郎溪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二次) | |||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6004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存在多址信息) 投标报价:1728000.0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需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综合得分:95.5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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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崔洪升
相关证书名称:给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证书编号:173331174 、 CS2013120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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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企业业绩:咸宁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八里台镇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八里台工业园区B区雨污分流改造设计,无为市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周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浦口区珠西支河恢复工程,荣获二?二二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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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投标报价:1711750.0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需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综合得分:9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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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吴阳
相关证书名称:给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证书编号:202120700921、CS2015320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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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甲级测绘资质 企业业绩:乐从镇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海陵区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龙港市市政雨污管网修复改造工程(城北片区)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盐城市快速路网三期工程项目,荣获二?二二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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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 、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 1 号设计产业园 1 号楼 投标报价:1742500.0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需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综合得分:95.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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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戴明华
相关证书名称:给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证书编号:ZGA22004427、CS2010110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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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乙级测绘资质 企业业绩:番禺区前锋东部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番禺区前锋中部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番禺区前锋西部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2024年南昌市青山湖区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花地河以西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非涉铁部分)EPC(施工图编制及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南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荣获二?二二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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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4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庹先生,联系电话:0563-7014112,招标代理联系人:吴萍,联系电话:1775695881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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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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