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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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赵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地区:河南省

河南万禾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巩义市赵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巩义市赵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2招标编号:巩水公开-2025-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内容:对巩义市赵城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坝顶部分现状路面、上游防浪墙及下游路缘石进行重建;对上游一级边坡及一级马道以下3排混凝土板进行拆除重建,同时对该范围内踏步进行重建;坝体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进行加固;对溢洪道控制段及出口陡坡段渠底、左岸边坡进行护砌、右岸现状浆砌石护砌修复;对放水管斜卧管进行清淤并更换盖板;增设坝体变形监测点位及测压管等。

2.2.建设地址:巩义市鲁庄镇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工期:270日历天

2.6.安全要求: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9.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的方式。

3.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1230

3.2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 评标日期及地点

4.1 评标日期:202625

4.2 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4.3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艳芬、李文雅、李景丽、张学伟、刘育朝

5.  定标核查时间

5.1  核查时间:2026年2月25日

5.2 核查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会议室

5.3 核查内容:

①实力: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要求、财务状况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等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信誉:中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5.4  核查小组成员:马新健、李向阳、陈飞武、魏书全、庞杏莉

5.5  核查未通过名单:无

5.6  核查结果:10家中标候选人均通过定标核查,进入定标程序。

6. 定标信息

定标时间:20262251000分

定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会议室

定标委员会名单:马新健、李向阳、陈飞武、魏书全、庞杏莉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7. 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桂林镇行政街1号

资质级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价:7048299.30元

项目经理:陈国辉

证书编号:241151579246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资格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8.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费标准的9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为:59704.2元。

10.  中标结果公示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28日,共计3日。

11.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健康路10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64018174

代理机构:河南万禾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华玺广场1212号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15188369144

监督单位:巩义市水利局

通信地址:巩义市健康路108号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5690515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投诉也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资料办理,具体操作请关注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线质疑投诉操作手册》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万禾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