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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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188,803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昌市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西昌市方舱医院充电站工程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6年2月1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州)》上发布的西昌市智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西昌市方舱医院充电站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因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质条件与招标公告前后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6 特别注意 “招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西昌市和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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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