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阳市羊山新区机关食堂(公务灶)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羊财公开招标-2026-3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信阳市羊山新区机关食堂(公务灶)运营管理服务包含食堂运营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
2.2服务期限: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续签合同的权利。
2.3质量要求:人员配备满足采购人需求;食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开评标日期及地点:2026年2月25日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五厅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厅
五、公开招标情况: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2月2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羊财公开招标-2026-3 | 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信阳市羊山新区机关食堂(公务灶)运营管理服务包含食堂运营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 | 广东诺健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明志街1号1栋【504-1】单元 | 88%(约3960000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燕银成(采购人代表),组长为杨国琴,成员为朱丹丹、管飞鸿、匡效功。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53600.00元(不含税)。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监督电话:0376-6651556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信阳市羊山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羊山新区招商大厦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570376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 系 人:吴伟丽
电 话:1853005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