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已由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石审管批字〔2025〕185 号《关于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石审管批字〔2026〕8号《关于变更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及概算资金来源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85%,剩余 15%由市级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造提升项目,改造涉及单体建筑的总建筑面积 44758 平方米,其中改造部分建筑面积为 25038 平方米,改造病 房数量 331 间,共计床位 600 张。改造后病房数与病床数均保持不变。
2.2招标范围: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绰管理工作)、工程款支付管理、移交质保、环境,直至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变更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从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资料移交完毕之日止。
2.4项目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康乐路以南、南大街以西,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容。同时具有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 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还需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3.3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3月 18日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3月26日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石嘴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2-381203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永晟(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市惠农区康乐路1号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3号
邮 编 :7532000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吴爱娟 联 系 人 :王鹏、安琦
电 话 :0952-7823023 电 话 :0951-671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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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