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境云庐小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 |
项目编号 | WH010FJ26SG0076 | |
标段名称 | 江境云庐小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 |
标段编号 | WH010FJ26SG0076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Z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1座10楼100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3-591950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为慈、万志 17730315211、1805536054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福建西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35408726.53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钟德丰 | |
证书编号:闽1352010201004571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2020年区域间互联互通和快速路网建设-城东大道高架快速路(振兴大道以东)绿化工程一标段;(2)2022年城市快速路网建设-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绿化工程三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阳光国际酒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别墅区标段)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中国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阳光国际酒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别墅区标段);(2)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铜奖:西山区新河片区湖滨生态湿地修复建设项目。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36078838.69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关杰 | |
证书编号:粤1442014201425894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广船一期地块项目滨江公园及展示区园建绿化工程;(2)广州天河体育中心整体景观提升(开幕式)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广船一期地块项目滨江公园及展示区园建绿化工程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海珠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2)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铜奖:蕉门河滨水两岸绿道及绿化提升工程(丰泽大桥-蕉西水闸段)。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杭州萧山凌飞环境绿化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35998425.24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徐?栋 | |
证书编号:浙1332011201227822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2)杭州北景园生态公园一期景观绿化。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银奖:杭州城西休闲公园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2)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铜奖:石龙山南区块环境提升及灵山路提升改造EPC总承包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人工费工日单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价。(2)江苏凯进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过程中存在项目负责人变更,不符合“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全称参与”的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2、样本值单位: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凌飞环境绿化有限公司、福建西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金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金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园冶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省福力城建有限公司。 3、评标基准价为:35975194.68元。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