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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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6041002505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6-04-21 地区:重庆市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7,838,072.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FJSGZHPG2026[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2025年中心城区市级绿道示范项目(红锦绿道和渝鲁绿道)二标段(重新招标)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5年中心城区市级绿道示范项目(红锦绿道和渝鲁绿道)二标段(重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财务报表只有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盖章,没有签字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电梯专业分包(本项目中的电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红锦绿道标段的直行电梯或扶梯,以及渝鲁绿道标段的直行电梯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中标人必须依法选择具备以下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专业分包: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安装/维修)、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类别需为机电安装相关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P12)建议修改为:“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投标报价2.投标人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P13);“第二章总知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P30);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5编制要求(2)报价部分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P19),请问“报价部分”是以“第五章”还是“第八章”格式填报?

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否为含税价?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的处罚金额及比例较高,建议降低违约处罚比例及上限。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应承担临时占地的费用并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进场道路,建议修改。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2.4.2:“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临时设施、施工用水(不提供接口)、施工用电(不提供接口)、临时通道防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综合考虑纳入合同价款中。”建议修改为:“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临时设施、红线内的施工用水接口、红线内的施工用电接口、临时通道防护、满足施工条件的进场道路等“三通一平”的进场施工条件”。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3.5:“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电梯安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中标人必须依法选择具备以下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专业分包: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安装/维修)、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类别需为机电安装相关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建议修改为:“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

8、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本项目工期为365天,工期时间较长,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建议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在±5%以外的据实调整。

9、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18.1:“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相关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险的赔偿标准不低于100万元/每人),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还应为本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及施工场地第三者责任险。具体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支此费用,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建议修改为:“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相关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险的赔偿标准不低于100万元/每人),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负责为本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及施工场地第三者责任险。具体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10、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3工程款清单编制说明: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在该网站下载的工程量清单仅包含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未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请提供。

11、“景观给排水工程”清单序号2“立杆式旋转喷头”,“项目特征”及图纸无给规格,请提供?

12“电梯给排水工程”清单序号1,名称:排水管UPVC DN150,项目特征:材质、规格:UPVC DN100,请问以哪个规格为准?

回复1: 不采纳。招标文件对电梯专业分包资质的要求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保证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回复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2款与第3.7.5款是从不同维度对投标文件提出要求,二者并行不悖,均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依据。其中3.2款规定了投标报价的内容要求3.7.5款规定了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回复3:否。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为含税价,投标人按此金额填报,不得修改

回复4、5、6、8、9:按招标文件执行。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充分考虑

回复7:不采纳。招标文件对电梯专业分包资质的要求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保证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回复10: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详见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

回复11:该部分内容在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均有载明,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

回复12:以排水管UPVC DN150为准

提问31、招标文件P4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审标准绿化工程方案与措施的第5.后期养护管理方案与质量承诺。质量承诺是否有固定格式?是否需要签字盖章?还是只要有相关的质量承诺描述就行?

2、业主是否提供现场施工大临布置位置,还是需要自行租赁?

3、招标文件P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3质量要求为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其中,苗木养护期2年,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满后成活率达100%,补栽补种自补栽补种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与P66页5.工程质量中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主要施工技术要求及指标。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前后质量要求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4、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1:质量承诺无固定格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技术方案中进行相关质量承诺,无需单独签字盖章

回复2: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确定,招标人不统一提供

回复3: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载明的质量要求为准

回复4: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提问4参建项目施工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回复:是否符合奖项加分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提问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承诺格式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均已包含,其余涉及承诺部分(如有)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决定

提问6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若不一致时,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文件)中加盖公章的PDF版本所载格式为准

提问7:奖项中的拟派人员有没有具体的岗位要求?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款“获奖情况”的评审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派人员的获奖证明材料

提问8: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提问9: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不需要。

提问10: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不需要。

提问11: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是否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提问12: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1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回复:本项目仅对投标总报价设置了异常低价警戒线。

提问14: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需要提供。

提问15:公园业绩符合吗?

回复:是否满足业绩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提问16: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在业绩项目中担任相应岗位。若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具体是否满足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提问17: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需要提供。

提问18: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项目名称需要加上标段吗?

回复: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后应注明所投标段

提问19: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是否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提问20: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21: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复:是否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使用,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提问22: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提问23: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提问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条款无关

提问24: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

提问25: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以。

提问26: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并确保其可查询,以备核验。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

提问27: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是否满足业绩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提问28:拟派人员以前在其他公司参与项目施工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回复:是否符合奖项加分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提问29: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

提问30: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提问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条款无关

提问31: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请问上述要求的盖章是指人员的私章还是会计事务所的公章?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32:专业分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回复:是否符合奖项加分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提问33:安全负责人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吗?

回复:若拟派安全负责人若专人专岗,可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但若拟派安全负责人由拟派项目安全员兼任,则需要提供。

提问34:新建污水处理厂含绿化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是否满足业绩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提问35: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含绿化施工)施工总承包业绩,”工总承包业绩,请问代理:1.提供的业绩只要是市政公用业绩包含绿化施工就可以吗?还是说绿化部分必须达到2000万金额?2.“施工总承包业绩”是什么业绩?必须是EPC总承包吗?常规公招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1:提供的业绩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含绿化施工)”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合同中应包含绿化施工内容,不要求绿化部分金额单独达到2000万元

回复2:“施工总承包业绩”是指投标人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接的工程业绩,包括常规公开招标的施工业绩。EPC总承包业绩如能证明投标人承担施工总承包职责且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的,也可作为业绩使用。具体是否满足业绩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提问36: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署的地方是否有签名或盖章均满足要求。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37:由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上传时对文件大小有要求,类似业绩合同是否可以只提供合同关键页暨合同协议书部分即可?

回复:可以,但提供的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的所有要求

提问38:由于新点软件系统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有大小限制,且为方便专家评标,请问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在提供了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情况下,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39: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1:详见提问20的回复。

回复2:详见提问29的回复。

回复3:详见提问5的回复。

回复4:详见提问8的回复。

回复5: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财务要求”之“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现该部分调整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答疑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补遗文件发出为准。本答疑补遗文件通知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人: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