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阜平县北流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阜平县北流河治理工程施工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水建[2025]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保定市阜平县北流河治理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保定市阜平县
(3)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永久性建筑物为5级,河道治理总长度为10.75km,其中河道清淤疏浚长度7.702km,新建浆砌石挡墙防护长度8.625km等。
(4)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人;
??3.1.6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实现预留份额,要求投标人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的60% 。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的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三级资质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换领的可视同相同专业二级资质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22 09:00至2026-04-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5-12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贾国强 0312-7221372 联系人:辛秀雪 0311-6679226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电话:0312-7221372
电子邮箱:fpxny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阜平县苍山西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 |
| 邮编: |
0732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贾国强 |
项目负责人: | 封美丽 |
| 电话: |
0312-722137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66792269 |
| 传真: |
0312-7221372 |
传真: | 0311-66792269 |
| 电子邮件: |
fpxnyj@163.com |
电子邮件: | yczb667922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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