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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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074,46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汉市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生态修复工程(市政标段)(项目名称) 施工 / 标段 澄清公告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支付。”现修改为“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最终结算按照中标价参照国 家 计 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和《国 家 发 展 改 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签订中标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直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其他事项不变,更正后文件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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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