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349001001 |
| 标段名称: | 高性能磷酸铁电池新材料前驱体中水处理环保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09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26 09:00 |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30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EPC招标范围为本套中水零排项目规划红线范围(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节能、水保、抗震设计等项目专篇编制并配合验收;土建、工艺、机电仪、安全、环保、设备及施工图等相关设计、HAZOP分析报告等,内容和深度及文件数量满足项目报批的需要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项目配套变配电室、循环水及消雾、工艺及公用工程管道敷设搭接、各专业设备安装调试、地下设施处理、道路、施工过程中填土与弃土处理、建筑垃圾清理运输等范畴,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在现场试生产期间的DCS控制系统和控制接入招标人集中控制室的接口;包括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服务,最终完成一个满足“招标方要求”和质量合格的EPC总包交钥匙工程。(招标人负责绿化、DCS、GDS、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关于工艺明确需求以外的弱电监控系统的采购)。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环境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扫描件或下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云南省内企业如使用下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带有使用用途且使用用途与本项目投标相关,否则无效)。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附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需附项目经理亲笔签字并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含当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期(不含当月)的社保证明),承诺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提供承诺书)。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须提供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书面承诺。
4.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环境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5.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扫描件或下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云南省内企业如使用下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带有使用用途且使用用途与本项目投标相关,否则无效)。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2024年或2025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
7.参与本项目管理的人员要求
7.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附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需附项目经理亲笔签字并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含当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期(不含当月)的社保证明),承诺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提供承诺书)。
7.2技术负责人
1)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含当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期(不含当月)的社保证明)。
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是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5-26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