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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C-SZ-2026014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颍北大道(药城路—轩辕路)两侧人行步道配套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地区:河南省

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颍北大道(药城路—轩辕路)两侧人行步道配套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颍北大道(药城路—轩辕路)两侧人行步道配套工程已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3-411081-04-01-758519,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ggzy.xucha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颍北大道(药城路—轩辕路)两侧人行步道配套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颍北大道(药城路—轩辕路)两侧人行步道配套工程。

2.1.2项目编号:JSGC-SZ-2026014。

2.1.3建设地点:颍北大道(药城路—轩辕路)两侧人行步道配套工程,改造道路长度2650米,轩辕桥北侧人行步道连通工程,长度300米。

2.1.4建设规模:颍北大道(药城路—轩辕路)两侧人行步道配套工程,改造道路长度2650米,轩辕桥北侧人行步道连通工程,长度300米。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6最高投标限价:13906689.21元。

2.1.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1.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2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 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3.5.5“ 中国裁判文书网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 年1月1日起有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6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xuchang.gov.cn/tpbidder),凭企业CA数字证书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0 元。

4.3凡有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 数字证书办理。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08时30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成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 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8.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禹州市行政南路7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话:0374-8113131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丰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连丹丹

项目组其他成员:邢梦飞

 址:禹州市颍北大道6号

联系人:连女士

 话:0374-8281999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4-811311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连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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