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智慧数字化建设项目一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智慧数字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华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智慧数字化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2.1.2 工程类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雨污管网13.1km,包括积水内涝和混搭错接雨水管网改造约3km,市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约2km。其中改造污水管道6.25km,采用PE实壁排水管,管径DN400-DN500,改造雨水管道6.85k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N600-DN1350;弱电及给水等其他管线迁改3.00km;同步实施路面翻修恢复及桥涵加固工程。
2.1.4 项目建安投资:约12209.36万元
2.1.5 咨询合同估算价:约233.40万元
2.1.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总服务期60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招标范围: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智慧数字化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
(1)项目策划(新建稳评;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编制、验收));
(2)工程监理(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造价咨询(最高限价编制);
(4)其他服务(竣工后污水管道测量、检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拟选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 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 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或工程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或工程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4人。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提供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6.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9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15日14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 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2本工程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扬州市华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 123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 |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尚明河 |
| 电话:0514-87880356 | 电话:17368903512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尚明河 |
| 邮编:/ | 邮编:225000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628423566@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管处
联系电话:0514-87962330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 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尚明河; 联系电话:17368903512; 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1号院;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1. 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15分 经济标:投标报价: 20 分 商务标: 65分(其中:企业业绩: 24分;企业荣誉: 15 分;项目组综合素质: 26分) | |
|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15分) |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 全过程咨询服务总纲 | 3 | 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结构、发包人需求理解、解决方案、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打分 | |
| 全过程咨询工作制度 | 2 | 从工作制度、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 | |
| 项目策划实施方案 | 2 | 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打分 | |
| 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 3 | 从工程监理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
|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 3 | 从造价咨询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
| 其他服务实施方案 | 2 | 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打分 | |
| 企业综合素质 (39分) | 企业业绩 | 24 | 1.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业绩的,有1个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4分。 (提供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有1个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4分。 (提供服务合同,咨询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咨询报告时间为准) 3.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新建稳评或防洪影响评价或水土保持评估或管道测量(检测)咨询服务业绩的,有1个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8分。注:(1)每个类别业绩最多限评3个项目。(2)各类别业绩:1)均需提供服务合同;2)同时提供每个类别业绩相应材料:①稳评成果文件(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许可承诺);或②防洪影响评价成果文件(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复函);或③水土保持成果文件(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许可承诺);或④管道测量(检测)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3)时间以相应材料中的成果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4.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须包含同一项目的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中任意3项及以上服务内容)业绩的,有1个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8分。 (提供服务合同、以往业绩的联合体分工协议(如为联合体)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内容为准) |
| 备注: 1.同一项目按以上得分要求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取。 2.以往含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多专业组合)标段内,但按该以往项目联合体分工协议不属于本次投标人服务内容或进行二次分包的相应业绩,只能由具体实施服务单位(或分包单位)受益加分。 3.同一项目业绩,在企业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中,不可重复得分。 | |||
| 企业荣誉 | 15 | 1.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的市委或市政府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省委或省政府表彰的有一次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的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1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 (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 | |
| 项目组综合素质 (26分) | 项目总负责人 | 10 | 1.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得2分。此项满分4分。 (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 2.2022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同一投标人须包含同一项目的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中任意3项及以上服务内容)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4分。 (提供服务合同、以往业绩的联合体分工协议(如为联合体)原件扫描件。时间、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 3.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获得过设区市的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1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此项满分2分。 (提供荣誉证书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 |
| 其他人员 | 16 | 1.拟投入项目策划组人员(4分); (1)项目策划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项目策划成员(不含项目策划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2分。此项满分2分。 2.拟投入监理组人员(4分):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1分。此项满分2分。 3.拟投入造价咨询组人员(4分): (1)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注册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造价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专业)的,有1人得1分。此项满分2分。 4.拟投入其他服务组(范围详见招标公告)人员(4分); (1)其他服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其他服务成员(不含其他服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2分。此项满分2分。 (提供相应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2026年3月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投入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 |
|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取一次。 2.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工程类注册资格包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 |||
| 全过程咨询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 | 20 |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2)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B; (3)权重系数为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 (4)评标基准价为C=A*K+B*(1-K)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进行计算(计算出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