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宗县市政基础设施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广批投资[202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940.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919.72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为辖区内道路市政供水主管网的新建与改造共 18259 米,主要供水管网采用 DN200~DN300PE 塑料管,其中,采用 DN200PE 塑料管 4856 米、采用 DN300PE 塑料管 13403 米;表具改造 20877 户;设置分区计量,安装智能监测管控及感知设备。
建设地点:广宗县城区、园区及城中村区域。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042.48万元(其中:勘察费限价:27.72万元、设计费限价95.04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7919.72万元
2.3 计划工期:395日历天(其中勘察1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施工365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标准和规范,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4、自 / 年 /月 / 日以来完成过/业绩,注: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联合体投标的,仅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5、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年 5月 3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5、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09 00:00:00至2026-05-1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牛跃纯,联系电话:0319-7212266,联系人:冯燕燕,联系电话:0319-32100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721226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腾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宗县富强路北侧 | 地址: | 邢台经济开发区创智园2号楼3单元301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牛跃纯 | 项目负责人: | 冯燕燕 |
| 电话: | 0319-721226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9-321008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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