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谢炉镇2026年杜林片区联村道路硬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谢炉镇2026年杜林片区联村道路硬化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清批审(2026)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谢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谢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清河县谢炉镇李六庄村、沈庄村;
2.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清河县谢炉镇李六庄村新建水泥混凝土路6645平方米,沈庄村新建水泥混凝土路6348平方米。
(2)工期:60日历天
(3)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1标段:李六庄村新建水泥混凝土路6645平方米,2标段:沈庄村新建水泥混凝土路6348平方米。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视同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盲评”方式评审。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5.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若在前一个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09 00:00:00至2026-05-1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29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佰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牛瑞鹏,电话:0311-89219311,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816685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河县谢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佰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谢炉镇谢炉商贸街8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路街道北二环西路89号 |
| 邮编: | 054899 | 邮编: | 054001 |
| 联系人: | 王升堂 | 项目负责人: | 牛瑞鹏 |
| 电话: | 0319-8159287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921931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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