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施工 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灵数政投资【2026】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15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039.8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维修更换道路及人行道22831平方米,更换路缘石1992米,路口人行道路铺装11440平方米,城区补植行道树1100棵、白皮松70棵,维修路灯共27个,森林公园建设扫地车废水沉淀池1座368立方米,补植地被植物6780平方米,广场维修铺装1190平方米、石刻底座刷漆1个,木制品、铁艺品刷漆维修870个、木栈道及木地板刷漆维修3107米,钢管蓬刷漆4个、玻璃栈道换5块夹胶玻璃及增设警示牌1个,花箱更换为石头方礅431个,拆除旧公厕更换为1个成品公厕加建污水管网40米、改造公厕7座、更换高杆灯4个,彩虹桥桥梁进行除锈刷漆605米、更换彩虹桥基础设施照明、加建1米x1米“彩虹桥”亚克力发光字一对,灵寿县初级中学学校门口2座廊架加盖顶棚、新建廊亭1座,人民广场纪念碑提升改造、中华灯改为高杆灯2个、补植法桐3棵、新建廊亭1座、安装石头座椅6个及公示牌刷漆移位,人民广场东侧4层建筑西立面LED屏拆除、南北西立面铝格栅拆除刷涂料。主要建设内容: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地点: 灵寿县城区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47.530147 万元。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6年5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08 23:59:59 至 2026-05-29 09:15: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6-05-08 23:59:59 至 2026-05-29 09:15: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29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1-82521315
电子邮箱: lsxzbb@163.com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灵寿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施工 | 0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灵寿县睿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人民西路51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共建路与新开街交叉口 |
| 邮编: 050500 | 邮编: 050500 |
| 联系人: 康艳州 | 项目负责人: 梁玉广 |
| 电话: 0311-8252131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6913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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