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林甸直属库粮库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林甸直属库粮库升级改造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储粮黑综字[2025]2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林甸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超长期特别国债:70%,企业自筹: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林甸直属库粮库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中央储备粮林甸直属库院内
2.3工程规模: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屋面防水改造、仓房爬梯、防雷工程改造更新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0日,总工期:128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合同签订计划开、竣工日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中央储备粮林甸直属库粮库升级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仓房建筑改造、信息化系统改造、绿色仓储提升、储粮工艺技术改造等项目。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7088264.15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2人、质量管理人员2人(施工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岗位证书或者职业能力信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自行注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查询区间超过3年即可)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不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9财务要求:
(1)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该审计报告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2)提供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同时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单(如果基本户开户银行不具备开具资信证明的能力,可由其上级银行开具,同时提供其不具备开具资信证明能力的证明以及两银行之间存在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工程款及供货商材料款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1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中储粮服务网(https://fwgs.sinograin.com.cn/)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林甸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林甸县花园镇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860367926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3楼
联系人:徐佳蕾、李鑫
电话:13030047702、13845184421
代理项目负责人:徐佳蕾
电子邮件:gcmchljjk@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9-2627707
日 期:2026年05月13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