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339,4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灵山县灵山中学西校区4#学生宿舍楼( 项目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7536001)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中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2)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更正为“(2)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款中的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中的“企业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更正为“企业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4条款中的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指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更正为“指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7条款中的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3、其他: ① 中标候选人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处于盈余状态(查阅投标文件中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②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更正为“3、其他:无”;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款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企业财务状况“提供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更正为“提供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
招 标 人:灵山县灵山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6月2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