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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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770,33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温泉大道(红格桥至红格人民法庭段)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标段”网上质疑的回复01
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由我公司招标的温泉大道(红格桥至红格人民法庭段)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标段,针对潜在投标人网上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质疑标题: 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2.2.4(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须满足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2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业绩为满分,据了解,近三年项目经理只有能有一个业绩的私营企业都很少,何况项目经理能带2个业绩的私营企业,按本项目条件来看是否要求过高?同时我公司怀疑是否存在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可能性。 回复:1、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参考本项目整体投资规模,设置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8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匹配本项目施工体量的合理标准;2、招标文件约定“具备2个符合要求业绩加分”,该条款属于评审加分项,而非资格强制性准入条件。不存在抬高投标门槛、设置过高条件限制企业参与的情况。 综上,本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相关评审条件,系结合项目工程规模、管理需求的合理设定,不存在要求过高、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招标人:盐边县红格国际运动康养·温泉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极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