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大街南侧规划支路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6-07-17
地区:浙江省
来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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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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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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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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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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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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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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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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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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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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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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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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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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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2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调整为“?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2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调整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新增“⑧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减量化措施总费用为:680857.21元(不含税)。投标人应根据减量化设计专篇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在技术标中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中应包括减量化目标、措施及相应费用金额。”
4、专用合同条款“1.3 法律”中增加:“《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产品利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6)1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垃圾运消分离管理的通知(杭建工〔2026〕32号)”。
5、专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中调整增加:“(2)工程渣土长效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算,督促施工单位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并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按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6、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调整增加:“(3)工程渣土长效管理: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事项与消纳事项应分别委托,其中建筑垃圾运输事项应当委托给具备工程渣土准运资格的运输单位;消纳事项应当委托给经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核准确定的消纳场地运营单位。”
7、专用合同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中调整“工作日”为“天”。
8、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中增加:“《项目减量化措施清单(中标价)》”表格。
9、提醒:各潜在投标人请下载最新版本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版本不对引起的投标问题请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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