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90120260001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装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05 09:30:00,更正为:2026-08-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8-05 09:30:00,更正为:2026-08-06 09:30:00。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时新街道办事处龙兴大道东段25号东风标致店1层1号,更正为: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时新街道办事处龙兴大道东段25号东风标致店1层1号。
一、将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中:
1、清单第一项 ,技术参数第13条更正为:“13.可接入巴中本地公安无人机,实现无人机视频画面平滑接入融合计算系统。(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2、清单第三项,技术参数第24条更正为:“ 24:规格:(长宽高)186mm×79mm×34mm(±10mm)”;
3、清单第五项,技术参数第2、6条更正为:“2、重量:≤22kg(含警示灯)”,“6、警示牌文字显示屏尺寸:≥320mm×640 mm”;
4、清单第六项,技术参数第2条,更正为:“2、展开面积:≥2.0m*2.0m”;
5、清单第十项,技术参数第1条,更正为:“1、材料:尼龙。主腰带宽≥48mm,厚≤2mm,拉伸负荷≥5000N;内带宽≥35mm,厚≤1.5mm,拉伸负荷≥3000N”;
二、将采购文件中代理机构地址更正为:“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时新街道办事处龙兴大道东段25号东风标致店1层1号”
三、将采购文件3.3.2.商务要求:
1、付款进度安排更正为:“1、 预付款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完税发票后支付。达到该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
2、 尾款付款条件:供货完成,采购人验收完成,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完税发票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达到该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
四、将采购文件采购人联系电话更正为:“0827-526821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更正为:“0827-5877558”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59号
联系方式:0827-5268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诚鑫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时新街道办事处龙兴大道东段25号东风标致店1层1号
联系方式:0827-5877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女士
电话:0827-5877558
四川诚鑫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