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湖岸线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S202607003-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河湖岸线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5年河湖岸线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 锡开管发[2025]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建设地点: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林街道三坝港(三坝港西侧、新光路南北两侧共400米范围)、杨亭浜(北兴塘河-合心路)、黄土泾浜(丁华浜-八士港)
2.3 建设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面积约28000平方,包括三坝港、杨亭浜、黄土泾浜三条河道,三坝港主要工作内容为岸坡清杂、播撒草籽;杨亭浜主要工作内容为岸坡清杂、种植麦冬、水生植物、木桩驳岸、雨水截流装置、雨水截流泵站及原有构筑物的拆除等;黄土泾浜主要工作内容为岸坡清杂、播撒草籽、水生植物、曝气系统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28.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中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18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 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 2024年08月05日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年08月05日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8月05日16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10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根据苏建函招(2026] 82号规定,上文中“第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的(2)修改为: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日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日、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春雷路10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联创大厦东楼12楼 |
| 联系人: | 丁丹 | 联系人: | 周丹凤 |
| 电话: | 0510-88269091 | 电话: | 0510-88210200 |
| 传真: | | 传真: | |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40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项目负责人: | 周丹凤 |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8704521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