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70NT26EP052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三、招标条件
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2025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鸠发改〔2025〕21 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占比70%,国债资金占比30%
四、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标段数: 1 个
2.标段编号:WH070NT26EP052501
3.标段名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4.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
5.建设规模:位于裕溪社区和凤城村,总用地面积约801.51亩,其中裕溪地块总用地面积178614.74?O(合约267.92亩),布局单体圆拱膜温室27栋,南北朝向为主,总温室面积116480.00?O(合约174.72亩),均为生产种植型温室,建筑系数65.21%;凤城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55724.66?O(合约533.59亩),布局温室58栋,总温室面积219774.08?O(合约329.66亩),其中玻璃温室1栋,温室面积4147.20?O(合约6.22亩),育苗圆拱膜温室4栋,温室面积16896.00?O(合约25.34亩),生产种植型温室53栋,总温室面积198730.88?O(合约298.10亩),温室以南北朝向为主。
6.计划工期(服务期):90个日历日(其中须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图审合格证)。
7.招标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1.5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温室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①温室工程:本项目建设温室85栋,总建筑面积336254.08平方米(约合504.38亩),其中玻璃温室1栋,育苗圆拱膜温室4栋,单体圆拱膜温室80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温室主体、通风降温系统、保温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电气系统等。②室外附属工程:本项目配套建设室外灌溉给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肥一体化设施(11座)、室外埋地给水管网等;室外雨水排水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室外排水沟、雨水检查井、排水口等;室外配套用电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方案、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土建及安装工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包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8.合同估算价:10123.91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
9.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五、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设施农业类工程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含设施种植)。
注:(1)设施种植业包括①日光温室;②连栋温室;③植物工厂;④不改变耕地地类的拱棚;⑤塑料大棚;⑥玻璃温室;(合同内容包含上述任意一项或多项内容均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1.3信誉要求(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
1.4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2.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2.1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
2.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3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2.4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5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6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7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 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总数量≤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成员盖章以外,其余内容仅须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投标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人员等内容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维护联合体成员的主体信息。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以下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9月14日 09:15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其他公告内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三阶段)
3.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一条。
4.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领取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芜湖市鸠江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九华北路715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工
电话:0553-5864113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5号楼1106室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沈杰、陈勇、王艳、江荟洁
电话:18855397632、13155303595、15855971685、15955353322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中心A区5楼
电话:0553-3857060
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
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1.户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182748657387
2.户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77480
3.户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85
4.户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65000017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