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38,449.8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2026[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201号建筑物工程施工答疑补遗书 编号:(TC269D0JK)-答疑补遗2 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前对招标事宜提出了需要澄清的问题,现答疑如下: 提问1、问:请明确临水临电接驳口,总图中标有箱变,请明确该箱变是否已安装到位,是否可用于施工用电。 答: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口由建设单位安装至施工现场附近。 提问2、问:未见地勘报告等资料,请提供地质勘察等文件。 答:本项目招标投标阶段不提供地勘资料,投标人中标后按相关规定提供。 提问3、问:招标公告中室外工程包含边坡、绿化等,但是招标图纸或清单未见这部分内容,请明确是否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 答:边坡绿化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详见总图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详见“三维植被网(040305005001)”。 提问4、问:请明确本项目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 答:出票人、承兑人均为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问5、问:招标文件约定预付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竣工及结算尾款均采用六个月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存在承兑兑付风险、资金占用周期长、贴现成本高,将大幅增加我方项目融资成本与现金流压力,难以保障本项目人工、材料、设备款项及时足额支付,不利于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目标顺利推进。为保障项目平稳实施,恳请招标人予以调整:将本项目预付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竣工及结算尾款等工程款,由六个月商业承兑汇票变更为现金支付。 答:本项目为自筹资金项目,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除农民工专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只能采用六个月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提问6、问: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提供中标金额10%的履约担保,但未约定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4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以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施工合同总价款4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10%且与履约担保金额对等,本项目合同价款903.84万元已超400万元门槛,请澄清:招标文件是否可以补充发包人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条款? 答:不予补充,按原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提问7、问:招标文件约定合同价款以六个月商业承兑汇票支付。依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令〔2022〕第4号)第25条"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应当与真实交易的履行期限相匹配,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本项目工期仅80日历天,六个月商票期限显著超过合同实际履行期限,与上述监管要求不符。请澄清:商票期限可否缩短至与工程计量周期匹配(如1-3个月)? 答:不予缩短,按原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提问8、问:其他承诺事项,是否可以填写“无”或者不填? 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中的其他承诺事项,投标人填写时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按实际情况填写;若无须填写的,填写为“无”或“/”或空白均可。 提问9、问:报价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签名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执行。 提问10、问: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就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填写的内容,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结合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若出现无须填写的内容,填写为“无”或“/”或空白均可。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11、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文件及其附件的规定,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提供上述文件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可。 提问12、提问38为相同问题,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内容以外,是否提供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提问13、问: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6 年2月至 2026 年 7月即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 提问14、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的,投标人提供上述证书的正本扫描件或副本扫描件均可。 提问15、问:请问在投标文件中,财报提供非合并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财报可以不提供附注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为合并财务报表未作要求;对投标人是否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未作要求。 提问16、提问42为相同问题,问:(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均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17、问: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可以填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可以填写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18、问:投标函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是否可以填写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缺陷责任期”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可不进行修改? 答:投标函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均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19、问: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格式编写? 答: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化不可修改的格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填写;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化不可修改的内容外,其余内容投标人均按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提问20、问: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文件中要求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 提问21、问:1、该项目专项合同中规定预付款和分部分项付款均为为六个月商业承兑汇票,工程款能否改用现金支付;2、另外合同未约定结算期限,能否给予体现结算时间。 答:1.本项目为自筹资金项目,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除农民工专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只能采用六个月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2.结算时间为收到真实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30个日历天完成结算审计。 提问22、问: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与业绩相关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23、问: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报价合理性说明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24、问: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请见提问18的答复。 提问25、问: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与业绩相关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26、问: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第2条“财务要求”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提问27、问: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委派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是否委派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均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 提问28、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中第15条规定,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或空白的,投标人均可以按零或空白填报。 提问29、提问33为相同问题,问: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若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纸质投标保函原件须有“正本”标识。 提问30、问: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内与业绩有关的要求中所称“竣工时间”是指能明确表述该业绩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提问31、问: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按照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3款的要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提问32、问: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对单项报价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提问34、问:我公司业绩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但是竣工报告业绩金额小于800万元,请问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与业绩相关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35、问: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请见提问15的答复。 提问36、问:老旧小区室外环境改造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与业绩相关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37、问: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行贿专家属于违法行为。招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违法或违规的情形,请按规定向本项目监督部门反馈,欢迎各投标人的监督和支持。 提问39、问:房屋建筑的续建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与业绩相关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40、问: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 提问41、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第2条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是否赋码及是否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均未作要求。 提问43、问:老旧小区或者棚户区改造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请见提问36的答复。 提问44、问:我公司作为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获得的国家级奖项满足奖项要求吗? 答:本项目为施工招标,若以工程设计单位承担(或参与)项目并获得招标文件中要求相关奖项的,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获奖情况”评审标准要求。 提问45、问: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化不可修改的内容外,其余投标文件格式均以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为准。 提问46、提问47为相同问题,问: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与业绩相关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48、问: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9、问: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专业分包业绩且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业绩要求的,视为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提问50、问:专业分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中“获奖情况”评审因素的要求,投标人提供专业分包的项目且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获奖情况要求的,视为满足本项目的“获奖情况”评审因素要求。 提问51、问: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后,在商务部分中再提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可以加分吗? 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其拟派技术负责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且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提供上述相同证书的,视为满足“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 评审因素中“技术负责人”评审标准的要求。 提问52、问: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围猎评标专家属于违法行为。招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违法或违规的情形,请按规定向本项目监督部门反馈,欢迎各投标人的监督和支持。 提问53、问: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拟派人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吗? 答:投标人如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中“其他拟派人员”评审标准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问54、问:建筑幕墙或者装修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与业绩相关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提问55、问:1.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中,项目经理出现了变更,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2.如果业绩为联合体,是否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答: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中“人员业绩”评审标准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请见提问22的答复。 提问56、问:请明确是否有业主代表。是否异地评标。 答:1.请见提问27的答复;2.请见提问40的答复。 提问57、问:必须是新建工程吗?还是装修或改造等也是满足的? 答:本问中提问内容不明确。若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提问,答复为:招标文件中相关业绩要求为“……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问58、问: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1.4.1项中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之一即可。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是否只需审计报告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附全部附注? 3、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以投标人分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4、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5、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6、投标函中“工期”以及“工程质量”是否使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可不进行修改?“缺陷责任期”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7、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8、根据《建质[2015]206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中任意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9、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10、由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上传时对文件大小有要求,类似业绩合同是否可以只提供合同关键页即可? 1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如招标文件PDF格式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12、如若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在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增加银行的保函编号、保函二维码、银行联系方式等不改变保函实质性内容的,是否影响保函有效性?保函范本带括号的提示内容是否可以删除? 13、针对招标文件企业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因全国各地工程建设竣工资料格式不统一,提供竣工资料名称为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子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竣工验收证明书等是否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请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投标时是否仅需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即可,投标时无需配置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待中标后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即可。 15、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是否可以不保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 答:1.请见提问14的答复。 2.请见提问15的答复。 3.请见提问20的答复。 4.请见提问16的答复。 5.请见提问45的答复。 6.请见提问18的答复。 7.请见提问12的答复。 8.请见提问11的答复。 9.请见提问10的答复。 10.按招标文件中相关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与业绩相关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 11.请见提问19、提问45的答复。 12.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中“方式三”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提示性内容可以修改,但上述修改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 1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与业绩相关的要求提供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14.投标人的拟派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相关要求;同时,本项目将对投标人的拟派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所列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15.若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三)其他资料”可以不编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纸质投标保函(如有)”的内容。 提问59、问:请问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在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目前查出XX融资担保多条被执行案件,都是因为不能履行保函的见索即付,拒绝赔付。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若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提问60、问: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1. 请见提问15的答复。 2. 请见提问16的答复。 3. 请见提问12的答复。 4. 请见提问27的答复。 5. 请见提问40的答复。 二、本招标项目“2201号建筑物工程施工”补遗如下: 1、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中“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的评审标准中下列内容作出修改,原招标文件内容: 其他拟派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且为投标单位人员的,得2 分。 现修改为: 其他拟派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具备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同时须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投标单位人员的,得2 分。 三、本答疑补遗是对原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答疑补遗内容的部分,均按本次答疑补遗作相应更改。 招标人: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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