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ZFJSGSJZHPG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开江县肖家堰河流域普安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我单位“开江县肖家堰河流域普安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22日9时00分。 3、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9月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