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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利南路南延工程(一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883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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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胜利南路南延工程(一期)施工已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胜利南路南延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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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北起港城东大街,南至迎宾大道
- 2.2 建设规模:北起港城东大街,南至迎宾大道,全长约4.6公里。其中新建段长约4.2公里,改造段长约0.4公里。为城市主干路。第一标段:北起港城东大街,南至现状轸大路五卒山隧道南侧,全长约2.1公里。其中新建段长约1.7公里,改造段长约0.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第二标段:北起现状轸大路五卒山隧道南侧,南至迎宾大道,新建段长约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文物保护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泰山杯或国家级工程类奖项。
- 2.5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9-10
- 2.7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胜利南路南延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第二标段:胜利南路南延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
- 2.8 计划投资额:约5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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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满足投标人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资质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含联合体)可结合自身技术、人员、设备等履约能力,自主选择参与单个标段或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不同标段投标。否则两个标段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规模较大,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4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1.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31.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落实方式、份额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明确。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具体采购方式、份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注: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其中小企业承担比例不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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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4日 18:00至2026年09月10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9月29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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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9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4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5 本项目采用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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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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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郝伟程,电话:0535-6905820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刘振邦,电话:0535-6887990。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35-6918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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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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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山东信一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5118号烟台咨询大厦12楼 邮编:264000 邮编:264000 联系人:郝伟程 联系人:刘振邦 张富园 电话:0535-6905820 电话:0535-688799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dxyzhaobiao@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691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