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罗安大桥至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区供水管道扩建工程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罗安大桥至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区供水管道扩建工程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06-511199-04-01-273445】FGQB-00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6-511199-04-01-273445】FGQB-001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沙大道、故宫东路、铜河北路。
2.2建设规模:新建DN600—DN800清水管道约8.2km,输水管起点与罗安大桥处现状DN1200输水干管顺接,沿安谷镇、乐沙大道、故宫东路、铜河北路敷设至现状龙口路,顺接龙口路现状DN600供水管,其中DN800管径输水管全长约5.45km,DN600管径输水管全长约2.75km。
2.3建设工期:发出供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供货。
2.4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标段划分:材料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管材、管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由制造商提供)。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含本数)的球墨铸铁管或管件材料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合同项下开具的部分或全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球墨铸铁管、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9月24日 至 2026年09月29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建设局、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833-2596006、0833-2595358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55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何老师
电 话: 0833-24235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6号门7051-706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唐老师
项目负责人: 王群
电 话: 028-866699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9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范围的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511199-04-01-27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