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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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前工程土建、安装工程(SG4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6-11-06 地区: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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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前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6﹞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宿迁市铁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前工程土建、安装工程(SG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前工程土建、安装工程(SG4标段)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宿迁市宿豫区,西至黑龙江路,东至高铁东站,南至规划商办混合用地,北至规划商办混合用地。

2.3 建设内容: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前工程土建、安装工程(SG4标段)施工,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站前工程B区(包括地下停车场、地面一层管理用房)主体结构、站前工程全区域的给排水、暖通、人防、消防、供配电、技防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0600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34300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2000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站前工程B区(包括地下停车场、地面一层管理用房)主体结构、站前工程全区域的给排水、暖通、人防、消防、供配电、技防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期:380日历天(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2.9.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 3.7.1 □ 企业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务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1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工程内容等。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金额以投标人与发包人直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合同)签约合同价为准,补充协议等均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没有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不予认可。

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完整体现评审所需建筑面积指标,投标人须在提交前述材料的前提下,提供该项目发包人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

业绩材料中如存在“业主”、“招标人”或“建设单位”称谓的,均可视为“发包人”。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须为牵头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3)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办公楼),商业建筑(商场、超市、金融建筑),酒店建筑(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建筑(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

公共建筑的地下建筑:指使用功能属于公共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分为附建式(上部为公共建筑主体,下部配套地下室/半地下室)、单建式(无上部主体,独立修建的地下公共空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3.7.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7.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7.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8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具体的工作分工;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

(6)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3.9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3.10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投标人在编制时单位名称及人员真实姓名一律隐去,一律不得出现彩色字体、彩色图表、底纹,以及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信息的标记、图案;不得出现投标人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承担过的业绩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设置目录、不得制作封面。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不符合上述暗标要求的,不能通过暗标评审。   

5.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3 详细评审(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5.3.1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16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 临时道路布置(2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2分):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1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①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 投标人得分家数为 12个及以上的,取前 9 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 9-11个的,取前 7 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 8个及以下的,取前 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 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②取定投标人时, 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 同时进入第二阶段。 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 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③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5.3.2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投标报价82分)

(1) 投标报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2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计算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09日 09:00至2026年11月16日 17:30。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6.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

6.4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dl/027002/tradePlate.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 09: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异议、投诉渠道

10.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10.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4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周鑫、姚繁

电话:

15261203722

电话:

1736640157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周鑫

邮编:

2238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3800

 

 

电子邮箱:

jstysq@126.com

 

11.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27-8438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