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沿江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2路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动物园沿江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2路施工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95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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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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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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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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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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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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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江北大道,北至清厢快速路,道路建设长度为409.298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6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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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6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4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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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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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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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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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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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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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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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38869005.7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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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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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欧曦钰(注册编号:桂1452014201505462;身份证号:450203********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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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万立军(身份证号:452322********0613); 农娟(身份证号:450102********0529); 李高宇(身份证号:452129********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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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 北湖北路(手拖厂-秀厢大道)工程; 2. 玉林(福绵)南福新区一期(PPP)项目(教育片区)-玉林(福绵)南福新区沿江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玉林(福绵)南福新区一期(PPP)项目(医养片区)-玉林市福绵区玉福大道纵四路(玉福西路)工程(K0+547.089~K2+205.141)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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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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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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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38830283.71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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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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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陈柯(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708575;身份证号: 45022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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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德明(身份证号:452502********953X); 黄子荣(身份证号:450802********3632); 叶春曼(身份证号:450803********5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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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港南区工业园区江五路(城东大道-安澜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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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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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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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38927518.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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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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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陈林(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708484;身份证号:452231********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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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伍海(身份证号:450102********151X); 钟艺(身份证号:450923********8019); 黄法强(身份证号:450923********6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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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南宁市清川立交剩余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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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原因: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注:未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1个月(2025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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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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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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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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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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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