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91-CSXC-C2025-0025
二、项目名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圆才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59473441371XP | 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336号3幢101室 | 93.37(均分制) | 383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服务范围:苏州工业园区内 服务要求: 1)、协助采购单位开展审判辅助事务节约化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构建司法辅助人员集约化管理模式,通过审判辅助资源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管理。 2)、协助采购单位开展庭审集约化改革,做好庭审集约化模式构建,严格按照庭审工作规范,协助审判团队法官和书记员做好庭审安排、庭审记录、当事人开庭法律释明等工作。 3)、协助采购单位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协助相应集约化工作小组,做好集约化送达、保全、归档、调解等其他审判辅助事务。 4)、协助做好日常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应的审判辅助事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服务时间:两年,具体时间合同中约定。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技术条件及成交供应商承诺的其它指标。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桂林、江楠、钱金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单位按照预算总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本项目成交服务费肆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联系人:周一方
联系电话:0512-66603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世纪金融大厦901室
联系人:宋羽
联系电话:0512-68660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羽
电话:0512-686609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