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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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25年城关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新城及春秋苑社区)(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3 地区:安徽 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舒城县2025年城关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新城及春秋苑社区)(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排名不分先后,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笔画由少到多排序]
项目名称 舒城县2025年城关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新城及春秋苑社区)(第二次)
项目编号 E341523001003604
标段名称 舒城县2025年城关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新城及春秋苑社区)(第二次)
标段编号 E341523001003604001
招标人 舒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舒城县为民保障房运营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 壹仟肆佰肆拾万零柒仟柒佰柒拾柒元陆角捌分
(14407777.68 元)(含暂列金340000.00元)
代理机构 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舒城县三里河路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
联系方式:0564-818666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20日 计划工期 16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晟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6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五显镇晓天路与五景路交汇48号
投标价(元) 壹仟叁佰贰拾万零柒仟壹佰柒拾柒元伍角陆分
(13207177.56元)(含暂列金34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尹良玉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234131453666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刘吉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舒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6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五显镇五显街道小南街31号
投标价(元) 壹仟叁佰壹拾玖万壹仟元整
(13191000.00元)(含暂列金34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许红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234232311587
项目技术负责人 吴晓静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舒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160日历天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阙店乡杜店街道
投标价(元) 壹仟叁佰贰拾万零肆仟柒佰贰拾捌元贰角肆分
(13204728.24元)(含暂列金34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杨健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234212108868
项目技术负责人 倪宝琪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5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舒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舒城县为民保障房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农贸综合市场
联系人: 余先生、姚先生  
联系电话:0564-8665712、0564-278282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8568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 。
地址:
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564-8568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