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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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99,575.6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日常维修改造--南岸校区南13号学生公寓装修工程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日常维修改造--南岸校区南13号学生公寓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补遗通知: 答疑部分: 问题1、图纸上有拆除洁具、瓷砖、回填层、扩宽门洞等,清单上没有,请问这些项目是否施工? 答:本次施工内容不包括拆除洁具、瓷砖、回填层及扩充门洞等,主要内容为室内家具拆除,墙壁、天棚粉刷,厕所门、阳台门更换,卧室线路、插座及灯具安装,室外主供水管道更换,阳台晾衣杆及毛巾架安装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2、1、能否自行踏勘现场?能否自由进出学校大门?2、本楼栋共几层?有无电梯?3、招标清单的软件版本打开无内容,能否重新发一次?4、晾衣杆的具体样式请明确,清单中(1200*50*1)50是指什么?5、LED灯管的长度。6、合同工期25天有点短,能否适当延长。7、清单中未见水路施工,是否包含在暂列金额里面。8、寝室在施工中,床铺是否在房间内,会不会挡到施工作业面? 答:1、踏勘现场请联系学校后勤处黄老师(电话:13996436092),进出校门通过“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微信公众号报备进校。2、南13栋分A、B、C三个单元,其中C单元为平层,共6层;A、B单元为错层,也为6层;三个单元都无电梯,C层一楼出门后就是公路。3、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4、晾衣杆已调整,304不锈钢1500mm长、直径25mm、厚1.2mm。5、LED灯管规格为18W(带灯座),具体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为准。6、工期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7、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已补充水路施工。8、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已补充室内床等家具拆除工作。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业绩要求:“独立承担过1个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类似的项目”,是否理解均符合匹配,方可达标才为类似项目否则为无效业绩,可否提供高于本项目装修规模的业绩,类别不局限于学校整改的,如商场,酒店等项目的维修改造?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一、招标公告中的“3 .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3 .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以上两点中的附表第1.4.1条内容,招标公告没有看到。二、付款方式请明确。三、中标原则是低价中标还是综合评分中标请明确。四、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金额多少?请明确? 答:(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为准; (2)本项目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 (3)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4)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项内容。 问题5、据了解,贵校之前招标的年度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方是“重庆***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是“***”。但是该项目中标后,项目经理并未到现场负责实施工程,而是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在负责整个项目。**并非“重庆***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贵校对此并未管理。请招标人明示,如何保证本项目的公平性,如何杜绝挂靠。 答:招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问题6、中标后,投标中的项目经理不到现场负责施工,负责施工的是另外一群人,请招标人明示怎么解决。招标文件中未提及。 答:招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问题7、请问招标人,如果我司中标后,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并非投标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为到场负责施工,这种情况若被其他单位发现并投诉,是否会视为挂靠?招标人如何处理? 答:招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问题8:限价清单什么时候发出? 答:详见本通知补遗部分。 问题9、天棚墙面腻子未松动的是否可以不清涂? 答:天棚、墙面都要清除到腻子层。 补遗部分: 1、投标人应当充分研判自身报价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递交报价合理性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部分已新增“(五)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799,575.65元(大写:贰佰柒拾玖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陆角伍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15,446.26元,暂列金为2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调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招标限价已在清单编制价格基础上整体适当下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 4、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及施工图以此次补遗答疑发出的为准。 5、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7 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冲突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项目答疑、补遗文件等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全部内容。 招标人: 重庆工商大学 代理机构: 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