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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教学楼、南大门、南北门卫室改造工程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教学楼、南大门、南北门卫...

发布时间:2025-08-04 地区:内蒙古 来源: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

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教学楼、南大门、南北门卫室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教学楼、南大门、南北门卫室改造工程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对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教学楼、南大门、南北门卫室改造工程

2、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内蒙古宏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证号

D215003088

投标报价

14902170.13元

工期

计划2025年8月15日开工,2026年7月31日竣工,总工期35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经理

张宏亮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号

215081014518

项目管理

机构其他

人员

技术负责人:康建雄,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23009811

施工员:曹海龙,岗位证,证书编号:2501010100558338

质量员:吕海霞,岗位证,证书编号:JX7250515060

安全员:陈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蒙建安C2(2022)0010490

材料员:李冠宇,岗位证,证书编号:2501040000558323

资料员:丁闰钢,岗位证,证书编号:JX601063213

预算员:刘葡萄,岗位证,证书编号:0152220205001008994

业绩

1、内蒙古科技大学和园餐厅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天井及硬化)

2、林西县2021年农行家属楼等28个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城北)第二标段

3、乌海市海勃湾区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华建楼、教委楼、农委楼等小区)

4、呼和浩特市第十二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5、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23年中专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五标段

6、新城区锡林郭勒北路办事处2022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楼体改造工程施工

7、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2022年老旧小区(东辰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奖项

1、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金奖)-大岱牧场二期工程

2、2023 年呼和浩特建筑安装工程优质奖(青城杯)-内蒙古北极光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50 万平方米集热采暖系统产业化项目

3、2021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大岱牧场二期工程

投标承诺

1、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拟派往本次项目的项目经理 张宏亮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特此承诺。

2、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拟派往本次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都没有在建项目。特此承诺

3、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人):本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承诺不挂靠资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承诺到场,否则,自愿接受招标人“中止合同、无偿清场、所发生工程量不予结算”的处罚。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

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人):我公司 内蒙古宏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承诺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问题。若在本次工程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上述承诺不属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

5、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中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特此承诺。

6、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近三年(2022 年度-2024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特此承诺。

8、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问题。特此承诺。

9、我单位在此承诺:

1、投标人中标后,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中标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

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并补偿招标人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4、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有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收取相应比例罚金。

特此承诺。

10、我单位在此承诺:如果我单位有幸中标,中标后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得非法使用农民工,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内建工〔2021〕 53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特此承诺。

中标

候选人

牵头人:内蒙古盛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内蒙古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证号

D215214204

投标报价

14876972.66元

工期

计划2025年8月15日开工,2026年7月31日竣工,总工期35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经理

方学东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号

NMG2509753

项目管理

机构其他

人员

联合体牵头单位:

技术负责人:党骁舸,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03006776

安全员:武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蒙建安C1(2022)0006725

质量员:赵文浩,岗位证,证书编号:0622310600035001632

施工员:李志刚,岗位证,证书编号:0622310100035002026

材料员:杨建波,岗位证,证书编号:0622311100035001355

资料员:白雪,岗位证,证书编号:0151811491518000634

预算员:杨雨亭,岗位证,证书编号:0152220215001102591

联合体成员单位

项目经理:王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NMG2512464

业绩

1、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特勤消防站项目

2、阿拉善军分区装备物资器材库房、阿拉善军分区综合业务楼、阿拉善军分区车场重建工程

3、察右前旗疾控中心业务楼及实验室新建项目

4、乌审旗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奖项

1、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万锦小学项目

2、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内蒙古大学实验楼 A座

投标承诺

1、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教学楼、南大门、南北门卫室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的项目经理 方学东 (项目经理姓名)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教学楼、南大门、南北门卫室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的项目管理机构里面的所有人员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职务。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3、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招标人):本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承诺不挂靠资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承诺到场,否则,自愿接受招标人“中止合同、无偿清场、所发生工程量不予结算”的处罚。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招标人):我公司 内蒙古盛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承诺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问题。若在本次工程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上述承诺不属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

5、承诺书

1、我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我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我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无在建项目。(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的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退休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6、信誉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名单;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截图。

7、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问题。

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9、投标承诺:本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承诺不挂靠资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承诺到场,否则,自愿接受招标人“中止合同、无偿清场、所发生工程量不予结算”的处罚。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1、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12、工期:计划2025年8月15日开工,2026年7月31日竣工,总工期35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90日历天。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0、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中标

候选人

内蒙古华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证号

D115025751

投标报价

14876662.51元

工期

计划2025年8月15日开工,2026年7月31日竣工,总工期351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项目经理

武国忠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号

1152015201604748

项目管理

机构其他

人员

技术负责人:金海贵,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59110128

安全员:杜闻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蒙建安C2(2023)0016785

施工员:马晓飞,岗位证,证书编号:0152210100025000021

质量员:姜航,岗位证,证书编号:0152410600025000012

造价员:石振亮,岗位证,证书编号:蒙0715110203

材料员:郝建军,岗位证,证书编号:0151811191518000985

资料员:白欣亮,岗位证,证书编号:0151511491515000103

业绩

1、2023年乌海市勃湾区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EPC项目

2、乌达区实验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3、乌海市第四中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维修改造项目

4、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老旧所站改造工程

5、海勃湾区滨河小学团结校区维修工程

6、乌海市第九中学教室、楼道、功能室、一楼大厅文化建设改造工程

奖项

2023年度乌海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2023年乌海市勃湾区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EPC项目

投标承诺

1、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教学楼、南大门、南北门卫室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武国忠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分校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教学楼、南大门、南北门卫室改造工程 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武国忠;技术负责人:金海贵;安全员:杜闻旭;施工员:马晓飞;质量员:姜航;预算员:石振亮;材料员:郝建军;资料员:白欣亮现阶段没有在建项目。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3、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招标人):本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承诺不挂靠资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承诺到场,否则,自愿接受招标人“中止合同、无偿清场、所发生工程量不予结算”的处罚。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招标人):我公司 内蒙古华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承诺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 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问题。若在本次工程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上述承诺不属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

5、1、我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2、我公司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7、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部分p335 页倒数 12 行有空格,不符合暗标要求

内蒙古煦商建筑有限公司

未提供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部分封页“施工组织设计”字体有误,不符合暗标要求

内蒙古联友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部分页码编写错误,不符合暗标要求

内蒙古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部分页码编写错误,不符合暗标要求

 

 

 

4、公示时间:

 

202584—202587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市府路1号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159047374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欣润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祥和家园A5号楼商业一层商业单元1层03号

联系人:王荣  

联系电话:15624734277

 

监督单位名称: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73-698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