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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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保安镇)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建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连州市保安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连州市小城镇(圩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保安镇)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作出以下更正: 原: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最多只接受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 现更正为: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4家单位(含牵头人)组成联合体。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内容,招标文件如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连州市保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清远市建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8月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