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
原文为:
□[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95865033.89]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 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修改为:
?[89038906.59]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含暂列金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含暂列金额4239947.93元]。
2.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中: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5978835.18]元报价,不得竞争。
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5948497.47]元报价,不得竞争。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
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 ]元。
?暂定[95865033.89]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修改为:
?[89038906.59]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1.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含暂列金额4239947.93元。]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
原文中:
?按照[4565001.61]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修改为:
?按照[4239947.93]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6.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1投标报价方式:
原文:
?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它方式[ ]。
?其它事项:[1.无投标报价下限,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报价上限包含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不参与浮动,不参与竞争,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 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4.根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利用管理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5〕253号)的要求,投标人对砂、土单价进行单独报价,砂单价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87.82元/立方米,土单价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7.91元/立方米,投标人报价清单中只需对砂、土单价进行报价,砂、土价值不计入项目总报价。砂、土运输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人按中标砂石土处置收益报价缴交砂石土资源处置收益,具体砂石土数量经招标人、中标人、监理以及第三方测量单位共同确认,按实际砂石土资源量核算处置收益]。
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它方式[ ]。
?其它事项:[1.无投标报价下限,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报价上限包含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不参与浮动,不参与竞争,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 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4.根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利用管理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5〕253号)的要求,本项目由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取得砂石土处置权,投标阶段投标人仅对砂、土处置收益单价进行单独报价,砂处置收益单价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57.82元/立方米,土处置收益单价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7.91元/立方米,此部分报价不体现在投标报价清单内,投标人单独提供《砂、土处置收益报价函》,格式按本修改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文件。砂石土运输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人按中标砂石土处置收益报价缴交砂石土资源处置收益,若后期实施阶段发现石方,石方处置单价按评估价进行缴交,具体砂石土数量经招标人、中标人、监理以及第三方测量单位共同确认,按实际砂石土资源量核算处置收益。本条将做为直接票决定标实施细则及择优推荐实施细则的因素之一。]
7. 上传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修改了本项目直接票决定标实施细则及择优推荐实施细则。
9.其它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说明:
1.招标文件所有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的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最新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最新的文件进行投标。
珠海市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