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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5 地区:广东

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7-440608-2025-0002-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区域节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合镇高明河合水社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8月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合同条款及格式 11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0.1.1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须符合以下要求:

(1)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指令为准;

(2)计划完工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完工日期以召开第一次监理例会时公布为准。

10.1.1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须符合以下要求:

(1)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指令为准;

(2)计划完工日期:总工期   (日历天),具体完工日期以召开第一次监理例会时公布为准。

2、本项目计划工期以招标公告“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   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

综合事务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773号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方式:0757-88849388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2025年8月5日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