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SJ0601G25090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鸡东县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中心以《关于申请组织 2025 年第三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请示》鸡交基设呈[2025]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东县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鸡东县;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涉及8个乡镇15条97.35公里道路和2座50米桥梁,服务内容含地勘、防洪评价及施工图设计等;
2.4服务周期: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服务内容含地勘、防洪评价及施工图设计等;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7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2.8招标控制价:3,440,420.00 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 四级及以上公路的设计工作。
注:业绩指的是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3)人员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提供 2024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日,其中任意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因为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 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9月 02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0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09 月 23 日 09 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线上远程(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 ” 代替。最终汇总上传文件时报价正常填写。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
将公示以下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及服务期;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鸡东县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鸡东县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南华大街286-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645868456
招标代理: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108-7号金棕榈7号楼1单元14层2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54626397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