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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瑞岭雍和郡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7 地区:甘肃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兰州新区瑞岭雍和郡项目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51014-05797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新区瑞岭雍和郡项目智能化工程  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新经审备〔2021〕01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兰州新区瑞岭雍和郡项目智能化工程

2.1.1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经十一路以西,纬二路以北,纬四路以南区域。 

2.1.2 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为面积为100512.05平方米(约合150.768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2545.37平方米(约合:108.818亩)、代征用地面积27966.68平方米(约合41.95亩),总建筑面积:198308.67平方米,其中地上139849.77方米,地下5845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住宅楼、幼儿园、带底层商业住宅楼、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

2.1.3 项目总投资:99751.14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12  31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4   10

2.1.5 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招标范围:

兰州新区瑞岭雍和郡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及验收、移交、质保、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具体承包范围以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及发包人书面指令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3.3其他:

3.3.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3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3.3.2 财务及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若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无不良行为记录。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要求的财务报告、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的说明。

3.3.3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3.4其他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须提供近一年连续三个月(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5申请人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招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3.6.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3.4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当资格预审合格家数较多时,执行甘建建【2015】436号文及甘建法【2019】377号文。

3.6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申请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

3.8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24〕843号)规定,符合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510171900分至:202510221900分;

获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获取方法: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

(https://gssebid3.ejiaoyi.vip:15000/bid-ejiaoyi-gss/bidd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格式一份、.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编制工具使用交易通市政房建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www.ejiaoyi.vip.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1028 940分之前(北京时间),请务必在此时间前上传。

6.3 网上开标时间:20251028 940分(北京时间)。

6.4 网上开标地点:招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开标厅,网上开标网址为(https://gssebid3.ejiaoyi.vip:15000/bid-ejiaoyi-gss/agency-login),投标人开标网址为投标文件递交网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CA办锁电话:151********8004   交易通技术支持电话:4006131306  交易通客户服务QQ群:950162612。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申请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可编制于投标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兰州新区瑞岭雅苑47号办公楼

   : 730000

: 焦对萍

   : 0931-8256635 

监督电话:0931-8254850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