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绵阳市涪城区新皂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涪城区新皂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涪发改固〔2025〕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涪城区富诚新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以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市涪城区富诚新皂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涪发改固〔2025〕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绵阳市涪城区新皂片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2建设地点:涪城区新皂镇。
2.3规模及投资额:本工程位于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金祥南路中段、龙华街、新希望街、草溪路改造,科飞路、教师公寓、金峰片区雨污排水管网改造,街区外立面改造,集贸市场改造,日间照料中心改造,改建公共卫生间一处,改造两处原公共卫生间外污水管网,完善皂角驿公园及皂角铺运动场配套设施。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改造,4964.86平方米。
2.4计划工期:约5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5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
施工: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竣工备案完成期间配合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注:设计业绩是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的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成员单位提供,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或发包人盖章的证明等)中予以明确。
□施工业绩要求:近 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0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的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8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2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市涪城区富诚新皂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邮编:621000
联系人:杨老师
手机号码:1994955101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1幢26楼2609号
联系人:赖女士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10月1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