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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7 地区:四川

项目概况

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7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231

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91,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1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7: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8: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9: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0: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采购包2: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采购包3: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采购包4: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采购包5: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采购包6: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若更换的配件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采购包7: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若更换的配件为辐射设备,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采购包8: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采购包9: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若更换的配件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采购包10:

(1)维保项目中若涉及更换的零配件如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其零配件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单独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180025210200004266

2.计划备案编号:51180025210200004266[2025]00265

3.品目编号及及品目名称: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4.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37,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99,400.00

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27,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82,500.00

采购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00,000.00

采购包4: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55,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82,100.00;

采购包5: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97,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97,000.00

采购包6: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9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100,000.00

采购包7: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00,000.00

采购包8: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75,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75,000.00

采购包9: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9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38,000.00

采购包10: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2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20,000.00

5.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623238。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45号;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7.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雅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安康路9号

联系方式:0835-222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高新区盛安街401号B座1907-1909号

联系方式: 028-8333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28-83338809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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