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5200092
1. 招标条件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253号)批复,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420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490号)批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由省级资金补贴和绥棱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绥棱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为绥棱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碎石采购
2.2标段名称: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碎石采购第一标段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绥棱至四海店段改扩建工程碎石采购第二标段
2.3交货地点:
第一标段:绥棱老一砖场
第二标段:绥四路K29公里老阁山砖场
2.4交货状态:合格
2.5交货条件:交货时应带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据。
2.6交货期: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6,048,000.00元(含税及运输费)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2,041,760.00元(含税及运输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及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55-4622720
招标人:绥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5-46563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晓伟
电 话:0451-87009131-8020
电子邮箱:gx8700913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