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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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88,8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类似工程业绩“满足招标公告3.1.2设计业绩要求得5分;每增加1个与招标公告3.1.2设计业绩要求相同的业绩加1.5分,本项满分8分。”2.2.4(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3分,本项满分3分;”和“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3分,本项满分3分。”修改为:2.2.4(1)-类似工程业绩“满足招标公告3.1.2设计业绩要求得8分;本项满分8分。”2.2.4(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得3分,本项满分3分;”和“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二、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以本次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