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补遗书第02号
发布时间:2025-11-19
地区:广西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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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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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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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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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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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672,76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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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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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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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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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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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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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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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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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506001
三、现对本项目内容作出如下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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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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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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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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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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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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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1 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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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不可竞争报价,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评标价得分排序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如投标人某项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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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不可竞争报价,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评标价得分排序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如投标人某项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4、№1标段工程量清单子目号608-7-a交通调查站作为不可竞争报价,按140000.00元填报。不按招标人公布的金额140000.00元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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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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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1 标段、№2 标段、№3 标段的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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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项目补遗书第01号上传的№1 标段、№2 标段、№3 标段工程量清单有误,现重新上传№1 标段、№2 标段、№3 标段工程量清单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本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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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更正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二路7号
邮编:541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3-899198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卓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平山村委北村174号
邮编:541003
联系人:蒋裕珍、刘依婷
电话:18278360891
电子邮箱:zhuoqun0913@163.com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卓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年11月19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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