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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小兴安岭生态安全屏障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5-12-09 地区:黑龙江 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公告

黑龙江伊春小兴安岭生态安全屏障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QTJL0800G25120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黑龙江伊春小兴安岭生态安全屏障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黑林草局函【2025209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伊春小兴安岭生态安全屏障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伊春森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双丰、铁力、桃山、南岔、金山屯、美溪、乌马河、翠峦、友好、上甘岭、五营、新青、汤旺河、乌伊岭、红星等15个林业局嘉荫县马连林场、清河林场、太平林场三个林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伊春森工集团下属林业局完成中幼林抚育—天然大径级林培育(模式B)482621.00亩,村庄(国有林场)绿化(模式D)860亩,以及辅助设施—作业便道100公里。嘉荫县完成森林质量提升面积239654亩,涵盖中幼林抚育238521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133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1月05日,竣工日期为20271231日,总工期72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498,437.3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业务范围含营造林工程监理),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9-2025年11)投标人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12091700分至20251215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 

   话:15776009900

 

人: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

人:范佳鑫

   话:1311558393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人:田  

   话:1563642022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