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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南侧商业建设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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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南侧商业建设项目(EP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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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505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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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产投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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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100号张江科技园区8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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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朱主任18255036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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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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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萧县欧陆风情园营销中心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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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纵工 18726298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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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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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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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象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博源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盘尊(合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淮北宁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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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建安路B1-2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长山中路15号安邦商业广场1幢A2105号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富民路17-8号研发中心(4#、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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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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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元) |
99.43% (约69021820.25元) |
99.49% (约69063470.75元) |
99.36% (约68973228.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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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工期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运营期6年(自项目投入使用之日) |
工期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运营期6年(自项目投入使用之日) |
工期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运营期6年(自项目投入使用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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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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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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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黄潘潘 |
荣海龙 |
陈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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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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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1342017201827716 |
皖1342023202402515 |
皖1342022202303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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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王腊平 |
陈骥鸿 |
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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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建筑师 |
一级建筑师 |
一级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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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103400461 |
19983400135 |
20124404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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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6.79 |
96.61 |
9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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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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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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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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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3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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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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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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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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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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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萧县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萧县房管中心东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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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郝主任 18055766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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