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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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涵泵站排涝能力补短板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1 地区:安徽

项目名称

西江涵泵站排涝能力补短板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WH010SL25SG0753 

标段名称

西江涵泵站排涝能力补短板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WH010SL25SG075301-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2座8层 

联系人及电话

                              范文涛0553-393008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吕梅1773032658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类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3823618.54元

项目负责人

黄建洪 (技术负责人:林四妹、柯芽苗)

证书编号:闽23520142014752(技术负责人:闽2352019201905530、闽1352019202001705)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

12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水之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类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3822364.69元

项目负责人

徐兵(技术负责人:施秀风、廖婷婷)

证书编号:皖234092163365(技术负责人:皖2342013201456981、皖234252511735)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

12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中栋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类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3822658.4元

项目负责人

李红(技术负责人:王宗啸、任晓曼)

证书编号:皖2342019201910664(技术负责人:皖2342013201448589、皖2342021202120481)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

12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智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自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天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工程费用报价为443993.5元,超出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标准表中规定:临时工程报价在投标总报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占比例5%在A%(含)至10%(含)之间。

安徽展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芜湖海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未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K=0.2

2、样本值单位:安徽君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欣泷建设有限公司、鸿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天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展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基准价:3663527.58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