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
住建云平台
http://www.ezhujianpt.com

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1 地区:内蒙古 来源: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

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150401202512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赤峰市农牧局以赤农牧建发〔2025〕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宁城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本标段名称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2.2本标段建设地点:宁城县存金沟乡、八里罕镇、天义镇、三座店镇、大双庙镇、忙农镇、小城子镇、汐子镇

2.3本标段招标限额:481824.63元;

2.4本标段建设规模:本标段0.799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0.3678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1.18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2.5工期要求:与施工工期同步

2.6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拟派遣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格式、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5万亩。分若干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项目各个标段的投标,须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评审顺序靠前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视为无效投标,其所投其他标段不再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操作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4.3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7)。

4.4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1212000分至202512182359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0512-58188511)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508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7、特殊说明

1、依据《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内农牧建 发〔2023〕132 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组织项目组成人员完成信息打卡录入工作,并将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交项目法人处保管,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

项目开工后,项目组成人员全员在岗履职,变更或请假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否

则将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和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减低信用分或按挂靠处理。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文件要求,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加强对参建企业人员在岗情况的全流程管理。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将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交项目法人处保管。

投标企业一经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监理单位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新人员执业资格及职称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且必须由项目法人批准,并报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备案,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更换投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项目人员,必须报项目法人备案。

旗县应采取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确保工程建设期间项目人员现场履约,考勤记录按月报送市级农牧部门备案。人员考勤期间未经审批不在现场在施工期累计达5日的,或在盟市以上农牧部门检查中未经审批不在现场达2次的,认定为转包挂靠,信用等级评为D级,按《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按违法所得5倍计算。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项目开工后,项目组成人员全员在岗履职,变更或请假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否则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和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减低信用分或按挂靠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监督部门

监督人:宁城县农牧局

地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西附楼5

联系人:梁汝艳

电话:0476-284001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西附楼4楼

联系人:周旭春

电话:0476-2840709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 109 号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476-425507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A7-12赤峰龙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北侧四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6-5876768

 

 

 

 

郑重声明: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市场化公平竞争。凡是收到有关对项目进行排斥性、指向性、误导性解释的,社会各界都可向公告中的监督单位电话0476-4272161、优化营商环境热线“12345”电话、纪委监督电话0476-4277401(12388)举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