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以可持续为目标,通过机制重塑-服务引导-技术托底三个维度,构建常态化分类运行模式,持续提升垃圾分类热潮。至2025年9月底,全市垃圾分类率达88.37%。
一是突出实操度,重塑制度设计。全市垃圾分类由考核传压向赋能指导转变,政府退出“大包大揽”模式,聚焦难点痛点,完善标准,靶向指导,协助分类管理主体破难提质。制定小区、医院、学校、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工业企业、家宴中心、邮政快递、分类收集房等9个重点领域的分类标准。重点针对生活垃圾产生最大主体居民小区,将全市54.39%的小区分类管理主体责任移交物业,建立物业绩效考核机制。遇难点由行业主管部门、分类主管部门、执法部门、村社、物业等协同会商,共同解决。今年以来,已组织跨部门协同座谈10场,专项指导20次,集中解决连杭片区新居民小区分类率低、市区老旧小区垃圾落地等问题。
二是突出便利度,完善设施服务。根据人口密度、空间布局和居民习惯,探索建设差异化分类设施。老旧小区通过设置“移动箱房”,解决空间有限、分类箱房落地难的问题;高层小区采取“单元驿站”模式,实现分类集约化、规范化,解决垃圾桶多、更换频繁的问题;新建小区通过“三同步”配建分类箱房,入住即养成定时定点分类好习惯。“一区一策”的灵活模式,在尊重居民生活习惯的同时为垃圾分类长期落地提供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已配置老旧小区“移动箱房”改造9处,高层小区“单元驿站”覆盖率达100%,新建小区分类箱房配建率100%。
三是突出有效度,增强末端处置。为转化垃圾分类后节能减排效果,打消居民垃圾分类后混收混处的顾虑,积极拓展终端分类处置能力。针对分离的其他垃圾,实施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提高焚烧发电能力。针对分离的易腐垃圾,实施资源化利用项目技术改造,实施新一轮补贴调价,激励提高再生利用率。针对分离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嘉兴唯一推行财政补助兜底回收。布设小区内外回收点位,增加低值物回收专用车辆,推动“垃圾分类收运+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已收集低值可回收物163.4吨,较2024年全年收集量提升3倍,月均量较去年全覆盖后提升80%。
摘自 浙江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众号 2025.11.13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